作者|兰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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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即位后,以铁腕手段追讨国库欠款,大批贪渎官员被革职抄家。但他深知,一味刚猛治理不好国家,所以他也有软的一手,这便是我们今天要介绍的“耗羡归公”和“养廉银”。
耗羡,是指火耗和羡余。
火耗出现于明朝。张居正当政时,曾推行“一条鞭法”,规定的将田赋、徭役及其他杂税合并征收银两。
张居正此举,本意是为了减轻民众负担,但是老百姓手里大多是碎银,需要熔化铸成银锭上缴国库,而在这个重铸的过程中,难免会有银两损耗,因而需要额外缴纳一部分,收多收少,取决于地方官吏。
羡余的历史更久远。唐朝中期,一些地方官为讨好皇帝或上司,会以税收盈余的名义进贡,其实质是税外对普通百姓的勒索。比如白居易在《重赋》就说:“号为羡余物,随月献帝尊,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恩。”
在雍正之前,清朝官员薪资很低。康熙朝初年,一位御史曾向皇帝反映:如今一知县,每月俸禄仅三两,全家老小只能粗茶淡饭。有些贪污的县官,起初仅仅是想改善家人生活,应对官场应酬,后来越贪越多,索性做个贪官。
到康熙晚年,官员贪污行为愈演愈烈。身为阿哥的雍正对此看在眼里,决心等自己当了皇帝,非要整治整治这些贪墨的官员不可!
所以,即位不到一个月,雍正便下令追讨国库欠款。此外,他还有软的一手,他命令各地督抚如实汇报自己的真实收入。
见识了新皇帝的铁腕手段,督抚们老老实实地上报了:
广东巡抚年希尧汇报,自己每年除了一百五十五两的合法收入,还有六万五千的灰色收入。
山东巡抚黄炳奏报,自己所在的衙门,每年要收受十一万两。
两江总督查必纳说,两江总督衙门每年要收二十万两。
收到了如上汇报,雍正帝非常满意。在年希尧的奏折后面,他批复道:“览尔所奏,朕心甚悦。全无真语,一无粉饰。”
看到这里,您也许奇怪,雍正为什么不怒反喜呢?因为他有着丰富的行政经验,很清楚官员俸禄太低,远远不够应付他们的各项支出。
还是以地方督抚为例,虽然他们已经算得上是封疆大吏,但他们每年合法收入却只有一百五十五两,远不能覆盖他们的实际支出。
身为省部级高官,养家糊口,出行起居,人情往来,都需要自己掏腰包。为了开展工作,他们需要请一批幕僚为自己办事,而请这些幕僚的钱,需要督抚自己负担;此外,部分地方政务,如地方每年的阅兵,朝廷是不报销费用的,其经费要督抚自筹。
这样杂七杂八算下来,每年的实际支出,需要在两万多白银。
为了维持体面的生活和政务的进行,官员们必须征收耗羡。
鉴于这一情况,雍正打算实行耗羡归公:就是各地将耗羡收入按一定比例上缴中央,然后中央再统一管理和分配。
雍正二年,皇帝下令各省依据本地情况推行耗羡归公——还特意强调耗羡归公后,其收率不能增加。
耗羡收上来了,一部分银两留作地方办公经费,一部分用来弥补亏空,其余的钱,要为官员发放养廉银。
所谓养廉银,顾名思义,就是培养官员廉洁之风的银子。
耗羡归功后,地方官失去了一项生财之道,为防止他们贪污,雍正决定按官职高低、事务繁简、用度多寡,向官员发放一笔丰厚的生活补助费:总督每年的养廉银为两万两,巡抚为一万五千两,布政使为一万两左右,按察使为八千两,道府为五千两,州县官员一多千两。
这样的数额,是他们俸禄银的数十乃至百倍,足够当时的官员过上体面的生活 了。
地方官发放了养廉银,京官虽然表面风光,但是俸禄低,生活成本高,难以养家。如果不解决他们的薪资问题,恐怕他们还会向地方官员索取财物。
考虑到这一点,雍正也给京官涨了工资。汉人小京官,每年领十二石禄米,大多不够一家食用。雍正三年 (1725年)起,给他们增加俸银禄米。三年后,又下令对吏、户、兵、刑、工尚书、侍郎,兼管部务的大学士发放双倍俸禄。
除了文官,武将也有数目可观的养廉银。
养廉银出现前,官场上陋规横行。比如康熙晚年,江西巡抚白潢就向皇帝汇报过本省的陋规情形:
节礼,下属在节日(当时普遍有“三节两寿 ”的说法,即春节、端午、中秋三节,长官及夫人寿辰)要送礼 ,每年大约收能到五万两。
漕规,粮道衙门送,每 年四千两。
关规 ,税关衙门送 ,每年两千四百两。
盐规 ,盐商送的,每年一万两 。
钱粮平头银 ,布政使衙门送,每年八千两。
雍正元年,发出上谕,禁止朝廷钦差接受地方官馈赠,地方督抚亦不得以此为由搞摊派。
“于应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访闻,重治其罪 ”。这是推行养廉银后,雍正警告官员们手莫要乱伸。
在皇帝的严令下,取缔陋规运动效果显著。广东巡抚年希尧 ,对下属的节礼,一律拒收;广西巡抚孔毓殉,也对节礼“尽行不收”;河南巡抚田文镜,以身作则的同时,严厉约束家属和工作人员,不得收取任何礼品,哪怕本地土特产也不行。
对那些心怀侥幸,肆行贪墨的官员,雍正一经发现,必予以严厉惩处。巡察御史博济向驿站勒索,被革职;山东蒲台知县朱成元被人揭发向上司行贿,雍正下令严加审讯,将一众贪官绳之以法。
耗羡归公与养廉银,是治官与治财相结合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雍正的能力和魄力。耗羡归公,充盈了国库,完善了财政制度,减轻了人民负担;养廉银制度,让官员收入变得透明化、制度化,此后半个世纪,贪污大案明显减少,其中就有养廉银制度的功劳。
不过,到了乾隆后期,又出现了李侍尧、王亶望、和坤等大贪污案,这里面有官员的欲壑难填,也有继任者的举措失当。
随着美洲白银的大量涌入,物价差不多涨了三倍。但乾隆非但没有提高养廉银数额,反而常常把本就不多的养廉银挪作他用;嘉庆继位,面临着财政困境,也会经常扣发官员的养廉银;道光一度进行深化改革,可他的能力胆魄远不及其曾祖,在官员们的极力反对下,他的雄心壮志彻底付诸东流。
参考资料:《清史稿》《清世宗实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