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大诰非常重要,要求各级衙门积极刊印,必须是人手一册,而且对于刊印过程中,出现失误的官员,也是毫不留情。跟比较严肃的大明律相比,大诰的语言比较通俗明白,朱元璋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大明朝的每个人,都能读得懂这份大诰。
为了更加的生动,大诰里面还附上了很多生动的案例,便于人们理解,在朱元璋的时代,你要是犯了罪,只要家中有本大诰,那是可以减罪一等的。这样的话,这个逻辑就变成了,知法犯法,罪减一等,看上去非常的荒唐可笑,但是老朱从不管什么逻辑不逻辑的,不高兴了连孟子都敢删,只要是他想达到的目的,就一定要不惜一切代价的去完成。这就是朱元璋的任性,很多时候,正是这种不按常理的任性,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导致明朝初年,大量的官员被杀,关键是很多时候,杀的是莫名其妙。
大诰里面,第一个案子,看起来完全是个为民做主的案子,朱元璋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圣明君主的模样,但恐怕连当事人自己,也莫名其妙,自己到底这是经历了什么,一个普通的农妇,居然把刑部尚书给弄死了。这个案子,乍听起来比较八卦,是一个所谓的争妻案,案子本身也比较简单,洪洞县有个农妇叫史灵芝,已经跟丈夫生了三个子女,日子倒也过得平实。有一天衙门突然来人,要把这个老实巴交的农妇给抓走,理由居然是这个史灵芝,是另外一个男人的妻子,而这个男人正是当时大明朝非常重要的一种户,军户中的一个普通士兵。
这个军户叫唐闰山,是明朝千千万万最普通底层军户中的一个,他发文给军部说,自己老家的这个史灵芝,是自己的妻子,请求把妻子给护送过来。史灵芝被押解前往镇江之日,她的丈夫姚小五前往洪洞县告状,说史灵芝并非唐闰山之妻,再老实的人,自己老婆突然被抓,也必须得上衙门去告状,而且莫名其妙,孩子都生了三个了,突然变成别人老婆了,这谁受得了。这个洪洞县当地肯定知道这个史灵芝并非是军户唐闰山的妻子,但是作为一方父母官,居然推脱说这是上级的文件,就是不处理这个事。
不久,事情就被朱元璋知道了,这种破坏人伦的大事,完全就是洪洞县官员不作为,上下勾结,强抢民女。朱元璋办事,一向干净利落,直接一句话,“所以有司尽行处斩”,意思就是理此案的相关官员全部处斩。这是朱元璋的一贯作风,一个杀字,解决问题,普通民妇感受到了皇帝的皇恩浩荡,简直就是为民做主的典型例子。这里面被杀的官员,可不仅仅是洪洞县的官员,还有当时的刑部尚书王峕也莫名被杀,为什么看似普通的案子,就连刑部尚书这种高级官员,也会被杀呢?
中古历来的律法和案子,都跟政策有着巨大的关系,你如果不了解当时的政策,仅仅是看案子本身,很难明白其中的道理。明朝把人分为军户农户匠户等户口,这些户口是需要世袭不能流动的,其他类型还好说,这个军户实在是太苦了。所谓军户,指的就是普通当兵的,不但要世世代代为兵,而且还不能在家乡驻扎,必须到外地,而塞外苦寒之地,又是驻扎的重点。这些军户,日常都在明朝军事单位卫所里面,朝廷分给他们土地,让其耕种,这是典型的兵农合一的体制,这种体制下,基层的军户,需要承担着大量的工作,种田,训练,养马等等各种杂役,日子苦不堪言。
这种情况之下,军户逃跑的事情就经常发生,为了增加军户的稳定,朱元璋就下令,要求把军户本人的妻子孩子也一起迁徙,这样就大大增加了逃跑的成本。把在家乡的妻子一起迁徙过来,这是一项很重要的政策,涉及到军户的稳定和大明朝军队的战斗力,因为朱元璋非常重视这项工作。一个普通的农妇案,能够让朱元璋亲自下令,也正是源自于,这是关系到军户的事情,而刑部尚书王峕被杀,还有个重要原因,涉及到朱元璋的另一个基本政策。老朱认为,现在之所以刁民很多,就是因为元朝近百年的统治,坏了人心,因此明朝建立之后,命令禁止废黜了很多元朝的旧俗。
这个案子,就涉及到元朝的一个旧俗,俗话说无风不起兰,史灵芝已经结婚,而且跟丈夫有三个孩子,怎么就无缘无故成了别人的老婆呢?这就涉及到元代的一个旧俗,那就是“收继婚”,所谓的“收继婚”指的是,哥哥死了,弟弟可以继承自己的嫂子,成为自己的老婆,如果弟弟死了,哥哥也同样可以这么做。这本是草原旧俗,是朱元璋命令废止的,但是这个刑部尚书,在接到案子后,为了核查案情,却派人去调查了这个史灵芝,是不是和士兵唐闰山死去的哥哥有婚约。注意,是这个士兵死去的哥哥是否有婚约,这个原本是查案的正常流程,但是在朱元璋看来,这是一个堂堂刑部尚书,完全不把自己的政策放在眼里。都明确说了,要坚决废除元代恶俗,但居然还派人调查,有没有这个事结果都是一样的,死去哥哥的妻子,无论如何也不能成为弟弟的老婆。
结果这个刑部尚书就被砍了头,在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