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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成语

读书随笔:文雅的疯狂:藏书家书痴及对书的永恒之爱

尼古拉斯·巴斯贝恩一本比较难得的全面叙述藏家、痴、窃书大盗历史的散文集。

从十五世纪古登堡把印刷术确定为书籍出版业的基石以来,就没有缺过好书如命的人。当然,总体而言,藏书是有钱人的游戏,有钱且有较高教育修养的人,才会对这种印刷品产生出独一无二的痴爱。

书不过是人类思想和认识的物化传播载体,但一经产生,就异化为一种独立的存在,并且产生出一大批爱好这种载体,甚过于其承载的内容的人群。

字也是一样,不过是符号,而一旦产生,就演化出书法艺术这么一个奇怪的东西——不论西文还是中文,都有各自独立的书法艺术体系,甚至独立于文本和其它。

这其中,有一掷千金、豪奢无度的富家子弟们,以宫殿式的藏书之处,营造出的藏书贵气。

有图书馆式的学者,孜孜不倦地专注于某一个领域书籍收藏的坚持。

更有一些不名一文,却借助良好的教育和幸运的职业,享有书山书海乐趣的普通人,他们有的去世时身无分文,手上却捧着心爱的书籍,幸福感胜过王侯。

也有家道中落,不得不出售藏书以度日,直到临死前还求得与自己藏书告别的伤感人士。

更有意思的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窃书大盗布隆伯格,倾二十年之力,从各大图书馆窃书达两万余册,价值逾千万美元,其中多为善本珍本。

布隆伯格窃书不为谋生发财,就是爱好藏书,爱好收集难以凑齐的系列式善本珍本,为此发明了一整套窃书法则和技术。

窃书可不比一般偷盗财物。首先得识货,书籍的核心要素是版本,有具体目标;其次是摸清各不同图书馆的藏书法则;再次得懂得如何保存书籍。

窃书,虽也是偷窃,但由于并不为利,也染上了一层雅气。

书和文字,历来统治阶级都十分看重,自文字刚产生的时代起,文字记录就属于特权阶层的事。谁掌握了文字和书籍,谁就掌握权力。

尤其在中国这种注重历史记录的文化环境里,书和文字能够超越政治和统治者本身。所以,一方面统治阶级要掌握书和文字,一方面又痛恨书和文字。

这种爱恨交织,造成了中西方历史中关于文字记录和书籍的种种波折情节,引人入胜也让人长叹——如托勒密的亚历山大图书馆,中国的天一阁。

直到现在,政府对于书籍的管控也都是矛盾心态——一方面要人读书,多读书,提升素养水平,一方面得管住书,控制书,消除信息对称后可能造成的一切麻烦。

对书的癖好,我大概也是从小学开始,因为父母缘故,中书籍很多,慢慢地开始有自己的书籍。窃书的行径也干过,图书馆改造,跑去帮忙,在打包完毕运走书籍之后,散落在各个角落中没有被收走的书,就被我顺走了几本。

后来工作,一直买书,直到每次搬,十个箱子里有八箱书,搬运工直叫老天。实在是吃尽了搬书的苦头,因此,从14年开始决定,不再乱买书,尽量用电子书替代。

读书对我来说,既不是好收藏,也不是喜欢知识,就是一种习惯,每天不看上两眼,似乎就没办法思考问题。

我感觉喜欢读书,其实与喜欢钓鱼,喜欢打牌,喜欢k歌,没有什么差别,千万别因为不喜欢读书就不好意思,真就是个爱好而已。

用现代社会的成功标准来衡量的话,钓鱼、打牌、k歌,哪种爱好用好了,登堂入室、升官发财都比读书快得多——事实也是如此,至今的职场中,“读书人”也一直都是不谙世事人情、干不成事的笑料的代名词。

由于大部分人都不怎么读书,所以大家就越喜欢追捧读书,那些绝不是靠读书读出来的杰出青年、老板、领导,成天都在告诫大家读书,其实这真是在误导大家。

书读多了,脑子一定不灵,这是肯定的;稍微接触一点,就当花几十元了解一件事,这种心态最好,不喜欢读书,就不要去装或者强迫自己读书,真没必要。

从脑科学来看,读书的脑功能本身,也不过是神经系统演化过程中一个纯粹多余的功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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