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炎来到讲解之处,让裴秀的堂弟、尚书郎裴楷一一诵读。
侍中卢珽、中书侍郎张华,请求抄写新律令有关死罪的条目,在驿站张贴,以告示民众。
司马炎听从了这一建议。
卢珽是卢植之孙、卢毓之子,其大哥卢钦(?-278年),字子若,范阳郡涿县(今河北涿州)人。
卢钦出身范阳卢氏,为人淡泊而有远见,专攻经史方面的知识,早年曾被举为孝廉,但他没有应举。
大将军曹爽掌权时,卢钦被征辟为大将军掾属。
曹爽的弟弟曾经请求卢钦私下里帮忙,但卢钦没有答应,还上表曹爽,告诉他子弟应该依法办事。
曹爽听取卢钦的意见,惩罚了弟弟,并升卢钦为尚书郎。
魏正始十年(249年),发生高平陵之变,曹爽被杀,卢钦因为是曹爽的故吏而被罢免。
后来,卢钦重新被起用为侍御史,袭封父亲卢毓的爵位大利亭侯,逐步升迁为琅邪太守。
司马懿任太傅时,征召卢钦为太傅从事中郎,又出任阳平太守,升淮北都督、伏波将军,任内甚有政绩,后入朝为散骑常侍、大司农,升任吏部尚书,进封为大梁侯。
司马炎建立西晋后,授卢钦为都督沔北诸军事、平南将军、假节,特赐追锋轺卧车各一乘、第二驸马二匹、骑具刀器、御府人马铠等器物,以及钱三十万。
卢钦在军镇中宽猛相济,使得边疆平安无事,后入朝担任尚书仆射,加侍中、奉车都尉,领吏部尚书。
卢钦在吏部任内惟才是举,被朝野称赞为廉洁公平。
卢钦不崇尚功名,只以公平治理为宗旨,行事以礼仪典章为准则,妻子去世后,只盖陋舍,在外舍服丧完毕。
由于他的俸禄都用来救济了亲戚故旧,生活十分清贫,司马炎特赐他绢一百匹。
晋咸宁四年(278年),卢钦去世,司马炎下诏说:“卢钦履道清正,清正廉洁,闻名华夏。入朝掌管机要,处事公平。在内外都很勤于政事,鞠躬尽瘁。不幸去世,朕感到很悲痛。现在追赠他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赐棺椁、朝服一套、常服一件、布五十匹、钱三十万。”赐谥号为“元”。
卢钦忠诚高洁,虽历任要职,但不营私产,去世后,家里没有房产,司马炎特地赐卢钦家钱五十万,让他们可以盖房。
又下诏说:“已故司空王基、卫将军卢钦、领典军将军杨嚣,都一向清贫,去世以后,家里没有多余的财产。近来闹饥荒,听说他们家中生活困顿,现在赐他们家里谷各三百斛。”
司马炎又命令河南尹杜预,对官吏的进退升降进行考核。
杜预上奏说:“古时候进退人才,筹划于心,不拘泥于法规。到了衰亡之世,不能考虑长久的通行而专求细密、周到,心存疑忌就相信所见所闻,对所见所闻产生怀疑又相信文书、信札,结果文书、书札越来越繁琐,为官之道越来越虚伪。魏氏考核官吏的方法,正是汉代京房遗留的法则,其文辞条令可称为极其细密,然而不足的是苛求细枝末节而违背了主体,所以历代都不能通行无阻。还不如申明唐尧时期的旧制度,取其大而舍其小,去其细密而从其简明,使之易于遵循。要想说透事物的常理,彰明精神实质,全在于人本身。抛开人而依赖法令,就会以文辞、条令损害事理。不如委任显贵的官员,各自考核其所统领范畴内的官吏,每年都进行考查,议论其优劣。这样连续六年,主管人综合六年的情况,审查对其六年的评议,六年成绩都是优良的人,可以超格选拔,六年成绩都是劣的,就要废黜免职。优多劣少的人平级调任,劣多优少的人就要降职。在这当中如有对答不平衡,品评有难有易,主管人自然应当准确地衡量轻重,稍加损益,不必曲折以求尽合于法。有对优劣的品评徇私情,不符合公正的议论的,应当交付监察部门进行劾察。假如使上下公然地容忍过错,那么这就使公正的评论彻底地衰败,即使有对官吏考核的法令,也不会有益处。”
对官员的考核本就复杂,牵涉到方方面面,这事议来论去,最终也没有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