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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成语

【原创】警幻仙姑在太虚幻境许配给宝玉成姻的对象究竟是谁?

【原创】警幻仙姑在太虚幻境许配给宝玉成姻的对象究竟是谁?

时髦的傻子【图片源自网络】 【版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看到此标题,很可能会有朋友要哑然失笑,不无揶揄地说:写如此内容不是搞笑么?难道曹雪芹没写清楚么?难道红楼梦读者连简单的文句都看不懂么?

事实上却不然。警幻仙姑在太虚幻境许配给宝玉成姻的对象究竟是谁?尽管原著文字写得非常清楚,但是读者还是对此产生了分歧:有读者说这个对象就是警幻姑之妹,但是也有读者却说是贾蓉之妻秦可卿。

为何会产生这种分歧?是因为原著里有能够引起误解的文字。我们先来看看两种不同系列版本的原文————

脂评本:【(警幻对宝玉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字可卿者,许配于汝。今夕良时,即可成姻……却说秦氏正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忽听宝玉在梦中唤他的小名,因纳闷道:“我的小名这里从没人知道的,他如何知道,在梦里叫出来?”】

程高通行本:【(警幻对宝玉说):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许配与汝,今夕良时即可成姻……却说秦氏正在房外嘱咐小丫头们好生看着猫儿狗儿打-*架,忽闻宝玉在梦中唤他的小名儿,因纳闷道:“我的小名儿这里从无人知道,他如何得知,在梦中叫出来?”】

可以看出,两种版本的文字大同小异,显然产生分歧与版本无关。窃以为主要是因为文中提到了【可卿】,而且前文中还有:【那宝玉刚合上眼,便(恍恍)惚惚的睡去,犹似秦氏在前,遂悠悠荡荡,随了秦氏,至一所在。】所以有些读者就以为警幻许配给宝玉成姻者就是贾蓉之妻秦可卿。

例如某篇文章中说:【作为读者,这一回里最吸睛的场景,莫过于警幻子安排贾宝玉和秦可卿云雨一事了。】【也正是在这场梦中,贾宝玉迎娶了秦可卿,两人按警幻仙子的安排有了一段云雨之情。】

另一篇文章中也说:【在第五回的时候就写了宝玉醉酒,在梦中,警幻仙子让秦可卿带着他领略巫山云雨之乐……】【比如(宝玉)和袭人的偷试,和秦可卿的梦中云雨,而且还有一些暧昧不清的绯闻出现。】

其实,与上面两例观点相同者还大有人在,限于篇幅不再例举。但是这种观点却是完全错误的。事实上,警幻仙姑在太虚幻境许配给宝玉成姻的对并不是【贾蓉之妻秦可卿】,而是【警幻仙姑之妹】——即【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下面从三个方面来予以论证。

(一)、原文是:【再将吾妹一人,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许配与汝……(秦氏)忽听宝玉在梦中唤他的小名(“可卿救我!”)】。由此可见,警幻之妹的乳名,也就是小名叫【兼美】(脂砚斋说兼具薛林之美),表字叫【可卿】;而贾蓉之妻秦氏的小名叫【可卿】,表字不详,也可能就无字。且莫说警幻之妹不可能那么巧合也姓秦,仅就名字说就不相同。她们实际上是两个人,而不是同一个人。

这是因为,古人的名和字是有很大区别的。先摘录部分礼仪资料以作参照:1、《礼记·檀弓》载:【幼名,冠字。】2、《周礼》载:【婚生三月而加名。】3、《礼记·曲礼》载:【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

具体说来,【名】,出生三个月即可取名,名是用来自称以及供地位高于自己的人比如父亲、君王等人称呼的。【字】,则是成年之后需要得到社会的尊重,取个字供社会上同辈人称呼的。亦即男子虚岁二十【弱冠】之年、女子虚岁十五【及笄】之年,此时才取字。因此称呼同辈的他人就不能直呼其名,而是要称字,以表示尊敬。如宝玉称呼警幻之妹就叫【可卿】而不叫【兼美】。每个人的名与字之间均有着某种联系,因与本文关系不大,略去不谈。

红楼梦时代是男尊女卑的男权社会,女子的字实际上变得可有可无,所以一般女子只有名而无字。像贾母、邢王二夫人、薛姨妈等贵妇人,也只是以娘家姓氏加身份、或者是以夫家姓氏加辈分来称呼,连名字都不得而知。即使是黛玉、宝钗、湘云、贾府四千金等大家闺秀,也是只有闺名而无表字的。黛玉还是来到贾府后,宝玉为她取字叫【颦颦】的。当然,一贯不按常规出牌的宝玉也不会去在乎什么【及笄】与否的。堂堂贾府众多女子中,书中明示的唯独李纨既有名也有字:【因取名为李纨,字宫裁。】(第4回)。当然,这与李纨出身于【族中男女无有不诵读诗书者】的书香世族不无关系。

但是,警幻之妹却有名也有字。窃以为作者如此安排,首先是便于宝玉情急之下呼叫【可卿救我】,因叫的是字,不至于失礼。其次,作者是否用了狡黠之笔法?故意混淆视听也很有可能。因之可使某些读者先入为主继而想入非非,使作品更具朦胧感,也就更具诱惑力,犹如花蕊分泌花蜜吸引蜂蝶那般,以期吸引读者。至于是否还有其它用意,暂且尚无定论,不便妄议。

(二)、警幻仙姑把妹子兼美许配给宝玉,是受【(宝玉)令祖宁荣二公剖腹深嘱】之托,其目的【不过令汝(宝玉)领略此仙闺幻境之风光尚如此,何况尘境之情景哉?而今后万万解释,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是打算把宝玉【规引入正】的。

既然如此,则不论是【宁荣二公之灵】,还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警幻仙姑,他们都没有任何理由、实际上也绝对不可能让宝玉和侄儿媳妇秦可卿同居一处,并且践行那鱼水之欢的。因为那毕竟是有悖伦常、禽兽不如的勾当,真要是那样,则不是要将宝玉【规引入正】了,而是要引入罪恶的深渊;更不是什么孔孟之道了,而是不折不扣的歪门邪道。

况且,贾宝玉是作者精心塑造的另类人物典型,完全有别于贾珍那种【皮肤yín滥之蠢物】,是【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谓之【意yín】。此【YY】不同于现代网络用语之【YY】,也完全有别于男女之间淫luàn之【YY】。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惟心会而不可口传,可神通而不可语达】极度迷恋的【痴情】(详细辨析需专文)。而且宝玉又与秦氏惯熟,警幻若要是让他和秦可卿违背人伦去共赴巫山,宝玉必然不会答应。

所以,警幻仙姑在太虚幻境许配给宝玉成姻的对,绝对不会是秦可卿。

(三)、《红楼梦》的中心主题就是【惩恶扬善】,或者说主要是劝人向善的。当然,文学作品首先是源于生活,其次才是高于生活。现实生活中的某些违背伦常的丑陋现象,比如贾珍和儿媳秦可卿偷Q的【P灰】情节,在书中也隐隐然有所体现。姑且不论作者是否真的受到脂砚斋(畸笏叟)的叮嘱删改了大量文字,我们只需明确目前能够看到的版本里,作者对这一情节确实是写得雾里看花、隐晦朦胧,似乎有迹可循却又难以觅得明文。实际上是作者有意识地隐蔽了若干显性文字,尽量淡化这种人间丑行避免纤毫毕现。至于八七版红楼梦电视剧把这一情节又行复原,出现了二人密室幽会的画面,则需另当别论。

既然如此,作者就绝不会在书中写出宝玉和秦可卿——叔叔和侄儿媳妇共赴巫山的奇葩情节。否则就有宣扬败坏人伦之嫌,既违背了主流道德规范的孔孟之道,也违背了《红楼梦》劝人向善的创作意图。

综上所述可以证明,警幻仙姑在太虚幻境许配给宝玉成姻的对象绝不是贾蓉之妻秦可卿,而是警幻仙姑之妹——【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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