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保安公司与湖南省邵东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协议,以每月7.5万元的承包费,在夜里10点到次日早6点,为县城区提供有偿治安巡逻服务。“转包”治安权这一事件说明了_____。
A、因地制宜地维护治安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B、保安巡逻是治安防控的协助力量
C、社会治安需要综合治理
D、某些行政执法部门缺乏法制观念,滥用权力
答案:D
解析:宪政社会,公民向政府支付赋税,就是为了“购买”包括警察在内的政府部门的公共安全与服务,如果这种安全与服务可以转包,警察存在的合法性便无存。
即便是协议下的转包,承包方也不能获得执法权主体资格。执法权是公民以立法的方式授予政府部门,在未取得公民同意的情况下不能转嫁给另一方,否则即是一种渎职。
故本题正确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