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术代表应与大会组委会共同保证全部技术性安排完全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规定。
2.赛前应对竞赛日程、报名标准和比赛器材进行审核。决定田赛项目的及格标准和径赛项目的赛次与录取原则。
3)负责审核报名。凡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有权以技术性理由不批准其报名。
4)赛前主持技术会议,讨论决定竞赛中的有关问题,以及对参赛运动员进行确认。
5)应参与全部比赛项目的分组,主持各赛次分组,抽签排定道次以及全能分组等编排工作。
6)组织领导技术官员,并负责为每项比赛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比赛现场工作。
2、简述技术官员的职责
1)技术官员应对各项主裁判的工作,给予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受技术代表的指派到各项比赛现场,监督整个比赛是否按规则要求进行。
3)对该项比赛的进行不得进行任何干预,如发现不符合规则规定的问题,并认为需要提出改进意见时,首先应向该项主裁判提出建议,必要时可提出劝告,如仍不能解决,则向技术代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