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县令,一天在街上被一个屠夫骂了一顿,县令很是气愤,但碍于屠夫的亲戚有当大官的,当时不方便发作,只好忍下。回到衙门后,县令边上有人提议,雇来打手教训一下屠夫,可县令却说,现在大家都知道我和屠夫有矛盾,如果这个时候屠夫被打了,那么人人都会知道是我干的。
第二天,县令派出很多人,带着锦旗和一大块黄金,大张旗鼓的来到屠夫家中,声称昨日屠夫勇气可嘉,今日授予其一大块黄金作为赏赐。
半夜时分,县令府紧急升堂,官军抓到了一名强盗,他闯入屠夫家中,杀死屠夫并夺走了黄金。该事件得到皇帝的重视,他认为县令办事得力,予以升职
故事到此结束,县令“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用一块黄金,报复了屠夫,抓住了盗贼,升了官,又没丢钱,不可谓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