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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成语

远观近鉴宋朝人•382推崇友谊,为同年进士辨明冤枉,一生行事都有可赞扬之处:臧丙

远观近鉴宋朝人·382·推崇友谊,为同年进士辨明冤枉,一生行事都有可赞扬之处:臧丙

臧丙(940-992),字梦寿,大名(今河北大名)人。《宋史·卷二百七十六·列传第三十五》有传。

本传记,臧丙在20岁的时候开始好学。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臧丙考中进士,受任“大理评事”官职,实任“大宁监”(治今重庆巫溪县北8里前河乡)通判,官府组织这里的百姓煮井盐,臧丙总管其事。起初,官府发给称为“井户”的煮盐百姓资金,让“井户”买柴,但官吏很多时候从中克扣,以致“井户”买柴的钱不足,煮、缴的盐不足,常有数十百人被戴上刑具抓到官府。臧丙到任后,召来“井户”,当面把钱发给他们,不久“井户”买来的柴就堆积如山,向官府缴纳的盐超过了规定的数量。

四年六月,宋太宗攻灭北汉,升臧丙官职为“右赞善大夫”,实任新收复的辽州(治今山西左权)知州。

臧丙一向刚强果断,有行政才能,其时恰逢他的同年进士冯汝士以“秘书丞”官职任石州(治今山西离石)知州,与驻军将领“监军”不和,一天晚上剖腹而死,其事“可疑”。臧丙立即向宋太宗上书,称冯汝士死非自杀,请求查验。宋太宗看到臧丙的奏章后“惊骇”,既吃惊又害怕,派人立案审查,并召臧丙入朝,亲自问他情况。臧丙说:“汝士身任地方长官,没有听说有私罪,却说他自杀。如果他是冤死,而不能为他辨明,不治监军这种皇帝侍卫之罪,则今后书生不能管理边疆州郡了!”宋太宗对他的耿直很欣赏,改任他的官职为“著作郎”,不久又升“右拾遗”,让他回朝,实任史馆官员“直史馆”。其后,又升“工部员外郎”,实任河东路(治今山西太原)转运使,不久兼任本路负责垦田事务的“营田使”。3年任满,臧丙回朝,以“户部郎中”官职实任主管中下级文官考核、选任的机构“审官院”副长官“同知审官院”。其时朝廷正以大理寺等“监寺”的副长官为重,又改任他为“司农寺”副长官“司农少卿”。

淳化二年(991),臧丙升官职为“右谏议大夫”,出任江陵府(治今江苏南京)知府。到任1年多后,臧丙患病,宋太宗得知,派宦官和太医骑快马赶去诊视,但一个月后,臧丙不治去世,享年53岁。宋太宗对臧丙的去世痛切哀悼,录用其子臧待用为国立初级学校“四门学”教师“四门助教”。

臧丙旧名臧愚,字仲回。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去世,臧丙曾经梦见父亲召唤他,与他并排立在庭院,向空中指点着说:“老人星出现了!”(老人星,仅次于天狼星、全天第二亮的恒星,在古人眼里为“吉星”。)臧丙仰头观看,“老人星”果然“黄明润大”,赶紧望着星斗跪拜。梦醒之后,臧丙暗喜,在心中对自己说:“这是吉祥之兆啊!”因为星象学有“寿星出丙入丁之位为吉”之说,于是改名“臧丙”,但始终没什么应验。按照礼制,臧丙不当更名——古人算命解梦,却并不胡乱因之而喜悲。

臧丙之子臧待用历任“金部郎中”、“东染院使”、贺州(治今广西贺州)刺史;次子臧列考中进士,官至“太常丞”。

《宋史》卷中之“论”说:臧丙推崇友谊而为“同年”辨明冤枉,一生行事都有可赞扬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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