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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成语

罗立群:干将莫邪传说演变路径及文化意蕴


干将莫邪的故事是中国古代著名的传说,其产生渊源与发展演变蕴含着中国传统的民族文化信仰、伦理观念和哲理意蕴。

《汉刘子政集》

从现存文献来看,先秦诸子及史书中已有干将莫邪的记载片段,但未见完整的传说故事。西汉刘向《列士传》始记干将莫邪被杀,其子复仇故事,这一故事在汉魏六朝流播广泛,曹丕、萧广济、干宝等人在其著作中均有叙述,事同文异,皆以伦理复仇为情节主干。

唐、宋时,不少记叙地理古迹和地方民情风俗的图书如《吴地记》、《太平寰宇记》、《中吴纪闻》等皆记录了三王墓(或干将铸剑处)的遗址状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鲁迅将这一传说改写为《铸剑》,突出了伦理复仇的悲壮与人性思考。

东汉时期,赵晔《吴越春秋》在吴越地区金属锻造水平和民风民情的影响下,在干将莫邪传说中,另辟蹊径,以“铸剑”为叙述中心,讲述雌雄双剑锻造过程及分离聚合的传奇故事。此后,晋代王嘉《拾遗记》、《晋书·张华传》,唐代陆广微《吴地记》以及明人冯梦龙《东周列国志》对“雌雄双剑”皆有演述。

仔细梳理干将莫邪传说的演变路径,追寻和揭示其传输的民族文化心理表达,对我们探索其伦理沉淀的文化价值,正确解读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精神特质,无疑具有一定意义的。

1演变路径一:伦理复仇

依据已知的文献史料,干将莫邪之名至少在战国时期已广为流传。《荀子·性恶》云:“阖闾之干将、莫邪、巨阙、辟闾,此皆古之良剑也。”[1]299《荀子·议兵》曰:“延则若莫邪之长刃,婴之者断;兑则若莫邪之利锋,当之者溃。”[1]178《庄子·达生》亦云:“复仇者不折莫、干。”[2]157《战国策·赵策三》云:“夫吴干之剑,肉试则断牛马,金试则截盘匜。”[3]571“吴干之剑”即指吴国宝剑干将。《战国策·齐策五》又云:“今虽干将、莫邪,非得人力,则不能割刿矣。”[3]336又《吕氏春秋·疑似》写道:“相剑者之所患,患剑之似吴干者。”[4]1039-1040

干将莫邪塑像

从上述所引文献可知,干将、莫邪在先秦时期是剑名。虽然只是剑名,但这两柄剑锋利无比,能够切金断玉,无坚不摧。清代著名学者王念孙在《广雅疏证》中释道:“干将为利刃之貌,莫邪,叠韵字,义亦与干将同。

干将、莫邪皆利刃之貌,故又为剑戟之通称。”[5]265可知,干将、莫邪在流传过程中从专有剑名演变成锋利兵器的通称。作为利器的通称,干将、莫邪一方面展现了杀戮和血腥,另一方面又传达出抗暴除恶的民众心声。这一文化特质为其发展演变树立了较为明确的路标。

根据现存文献记载,西汉时期,干将莫邪故事在流传过程中发生了显著的改变。西汉刘向《列士传·赤鼻》写道:

干将莫邪为晋君作剑,三年而成,剑有雌雄,天下名器也。乃以雌剑献君,留其雄者。谓其妻曰:“吾藏剑在南山之阴,北山之阳,松生石上,剑在其中矣。君若觉,杀我。尔生男以告之。”及至君觉,杀干将,妻后生男名赤鼻,具以告之。赤鼻斫南山之松不得剑,思于屋柱中得之。

晋君梦一人,眉广三寸,辞欲报仇。购求甚急,乃逃朱兴山中。遇客,欲为之报,乃刎首。将以奉晋君。客令镬煮之头三日,三日跳,不烂。君往观之,客以雄剑倚拟君,君头堕镬中,客又自刎,三头悉烂,不可分别,分葬之。名曰三王冢。[6]1576

连环画《干将莫邪》

在这个传说故事里,干将莫邪从剑的名称演变成了人物姓名。汉魏六朝时期,这个传说流传极广,至今存于文献记载的就有曹丕《列异传·三王冢》、晋萧广济《孝子传·眉间尺》、晋干宝《搜神记·三王墓》等。

很明显,这些情事相同、文字略异的传说叙事,是属于同一演变路径的不同文本。相比较先秦的干将莫邪传说,在汉魏六朝流传的这个演变路径的各个叙事文本中,传说故事的主体、性质和主题都产生了质的变

在这些传说故事里,虽然仍有干将莫邪铸剑内容,但故事的主人公显然是赤鼻和山中客,故事传达的主题内容是复仇,且有着明显的儒家伦理意识,所谓“父仇子报”,义不容辞,“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同时,这个传说故事还涂上了一层抗暴除恶的侠义色彩。

翻检伦理复仇演变路径的诸多文本,不难看出,复仇对象虽有变,或晋君,或楚王,或吴王,但复仇主体——干将莫邪之子却始终不变。

需要引起注意的是,在这一演变路径的叙事文本中,对干将莫邪的叙述是有着差异的。刘向《列士传·赤鼻》、曹丕《列异传·三王冢》、萧广济《孝子传·眉间尺》以及干宝《搜神记·三王墓》都将干将莫邪作为一人之姓名,“干将”与“莫邪”之间不能加顿号,即姓干将,名莫邪,而不是分为夫妻两人。李剑国先生对曹丕《列异传·三王冢》亦注释为:“干将,姓;莫邪,名。”[7]140

萧广济《孝子传·眉间尺》叙述得更为清晰:“眉间尺,谓眉间阔一尺也,楚人干将莫邪之子也……楚王命莫邪铸此铁为双剑,三年乃成。剑一雌一雄,莫邪乃留雄,而以雌进楚王……王大怒,即收莫邪杀之。”[8]303-304

《新辑搜神记、搜神后记》

这个文本写明干将莫邪为楚王铸剑,被楚王杀害的是莫邪,眉间尺立志为父报仇。由此更加证明,莫邪不是干将的妻子,干将莫邪就是一个人的姓名。

现存文献也有不同的文本叙述。《太平御览》卷三四三引《孝子传》云:

眉间赤名赤鼻,父干将,母莫邪。父为晋王作剑,藏雄送雌。母孕尺,父曰:“男当告之曰:'出户望南山松上石上,剑在其颠。’”及产,果男。母以告尺。尺破柱得剑。欲报晋君。客有为报者,将尺首及剑见晋君。君怒,烹之,首不烂。王临之,客以拟王,王首堕汤中,客因自拟之,三首尽糜,不分,乃为三冢,曰三王冢也。[6]1576

这篇传说故事写明“父干将,母莫邪”,则干将莫邪是夫妻两人,而非一人。汉魏六朝之际,有多人写过《孝子传》,如刘向、徐广、王韶之、萧广济、师觉授、宋躬等,大都佚失,《太平御览》所引文本,作者不知是何人。

《太平御览》

有研究者认为是汉代刘向所作,但此篇与刘向《列士传·赤鼻》写同一故事,干将莫邪的记叙却有如此差异,且《列士传》只言赤鼻“眉广三寸”,此篇直接写作“眉间赤”(按:“赤”应作“尺”),所以作者应该不是刘向。

以伦理复仇为主题的干将莫邪传说在传播过程中,由于传播者不断增衍润色,使其情节逐渐丰赡,语言更为生动,人物形象也愈加鲜活。东汉赵晔《吴越春秋》是这样描述眉间尺复仇情节的:

眉间尺逃楚入山,道逢一客,客问曰:“子眉间尺乎?”答曰:“是也。”“吾能为子报仇。”尺曰:“父无分寸之罪,枉被荼毒。君今惠念,何所用耶?”答曰:“须子之头并子之剑。”尺乃与头。客与王。王大赏之。即以镬煮其头,七日七夜不烂。客曰:“此头不烂者,王亲临视之。”王即看之。”王即看之,客于后以剑斩王头入镬中,二头相啮,客恐尺不胜,自以剑拟头入镬中,三头相咬,七日后一时俱烂,乃分葬汝南宜春县,并三冢。[9]1675

这里的复仇描写,增加了眉间尺与侠客的对话,并且描绘出“二头相啮”“三头相咬”的细节,使原本比较简单薄弱的情节丰富生动了许多,眉间尺和侠客的形象也更加饱满。

至晋代,干宝《搜神记·三王墓》对此传说进一步润色加工,增添了楚王相剑、眉间尺“入山行歌”、“自刎,两手捧头及剑奉之,立僵”、“头踔出汤中,踬目大怒”等情节内容,使这篇传说故事情节更加完整,内容更加丰富,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突出,在诸多以伦理复仇为主题的干将莫邪传说文本中允称翘楚。

《故事新编》稿本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鲁迅对干将莫邪传说加以改写,题名《眉间尺》,先在《莽原》期刊上发表,后收入文集,改名《铸剑》。

鲁迅发表此篇小说,是在1927年上半年,他刚经历了“女师大学潮”和“三.一八惨案”不久,目睹了军阀政府的残暴,产生了极大的愤慨,于是借传说故事表达推翻暴政和复仇的愿望,为伦理复仇注入了鲜明的时代精神。小说中“三头咬杀”的复仇场面写得极其悲壮:

黑色人也仿佛有些惊慌,但是面不改色。他从从容容地伸开那捏着看不见的青剑的臂膊,如一段枯枝;伸长颈子,如在细看鼎底。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淜的一声,雪白的水花向着空中同时四射。

他的头一入水,即刻直奔王头,一口咬住了王的鼻子,几乎要咬下来。王忍不住叫一声“阿唷”,将嘴一张,眉间尺的头就乘机挣脱了,一转脸倒将王的下巴下死劲咬住。他们不但都不放,还用全力上下一撕,撕得王头再也合不上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鼻塌,满脸鳞伤。先前还会在鼎里面四处乱滚,后来只能躺着呻吟,到底是一声不响,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

黑色人和眉间尺的头也慢慢地住了嘴,离开王头,沿鼎壁游了一匝,看他可是装死还是真死。待到知道了王头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10]432-433

《铸剑》绘本

眉间尺与黑色人的头颅“如饿鸡啄米一般”撕咬王头,直到王头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可以看出,鲁迅在这段震撼悲壮的文字里,倾注了自己的热情,融入了自己的复仇意志和生命呐喊,他与作品中塑造的复仇形象产生了高度共鸣。

鲁迅在作品中还表达了对人性的思考以及对国民性之劣根性的深刻嘲讽。小说结尾群臣“辨头”的闹剧,万民瞻仰“大出丧”的滑稽,还有百姓的木然跪拜,几个“义民”的忠恨洒泪,写出了下层民众内心的愚昧和行为的荒谬,字里行间体现出作者忧愤相兼的内心矛盾与痛苦。

2演变路径二:雌雄双剑

干将莫邪传说的流传,除了伦理复仇这一演变路径之外,还有另一条演变路径,这就是铸剑过程以及雌雄双剑的阴阳幻化。

在早期传说中,干将、莫邪只是两把剑,两者之间没有太多的关联和故事。先秦文献对干将莫邪的记载,或只提到干将,或只标出莫邪,或是两者并提,并没有雌雄之分与聚散之说。到了汉代,随着铸剑传说的兴起,在阴阳理论的影响下,雌雄双剑之说遂流传开来。

《干将莫邪》

从已知的文献记载来看,自西汉刘向《列士传·赤鼻》始,几乎所有的关于干将莫邪的传说故事都有雌雄剑之说,然而铸剑过程,直至东汉才有较为细致的描绘。

东汉赵晔《吴越春秋·阖闾内传》详细记载了干将莫邪的铸雌雄双剑过程:

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越前来献三枚,阖闾得而宝之。以故使剑匠作二枚,一曰干将,二曰莫邪。莫邪,干将之妻也。干将作剑,采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候天伺地,阴阳同光,百神临观,天气下降,而金铁之精不销沦流。于是干将不知其由。莫邪曰:“子以善为剑闻于王,使子作剑,三月不成,其有意乎?”干将曰:“吾不知其理也。”莫邪曰:“夫神化之物,须人而成。今夫子作剑,得无得其人而 后成乎?”干将曰:“昔吾师作冶,金铁之类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中,然后成物。

至今后世,即山作冶, 麻绖葌服, 然后敢铸金于山。今吾作剑不变化者,其若斯耶?”莫邪曰:“先师亲烁身以成物,吾何难哉!”于是干将妻乃断发剪爪投于炉中。使童女童男三百人鼓橐装炭,金铁乃濡,遂以成剑。阳曰干将, 阴曰莫邪。阳作龟文,阴作漫理。干将匿其阳,出其阴而献之,阖闾甚重。[11]57-58

《吴越春秋辑校汇考》

此篇传说故事不仅继承了剑有雌雄之说,且雄剑名干将,雌剑名莫邪,与铸剑师干将、莫邪夫妻之名相同。传说故事较为详细地描述了双剑的制作过程:如何对原材料采集,如何处理金石铁汁不销,以及莫邪断发剪爪投放炉内,三百童男童女“鼓橐装炭”,终于铸成雌雄双剑。

故事还对双剑的形状加以描绘,雄剑上刻有龟状的图形,雌剑上则是不规则的纹理。西晋张华《博物志》卷六“器名考”亦云:“干将阳,龙文;莫邪阴,漫理。此二剑吴王使干将作。莫邪,干将妻也。”[12]75与《吴越春秋》有关雌雄双剑的外表形状记载相同。

《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卷一五《前出赛九首》其八“雄剑四五动”句,有杜修可注引《列士传》的一段文字:

楚王夫人常于夏纳凉而抱铁柱,心有所感,遂怀孕,后产一铁。王命镆铘铸此精为双剑,三年乃成。剑一雌一雄,镆铘乃留雄而以雌进楚王。剑在匣中常有悲鸣。王问群臣,群臣对曰:“剑有雌雄,鸣者雌,忆其雄也。”[13]16

此篇注引文字与今本《列士传》的叙述文字迥异,却与萧广济《孝子传·眉间尺》的记

叙一致,应该出自《孝子传》。文中不仅记载了雌雄双剑,且雌雄双剑还具有思维和感情,两剑分离,雌剑想念雄剑,竟在剑匣中发出悲鸣,已将剑器人格化了。

连环画《干将莫邪》

唐代陆广微《吴地记》在描述吴地匠门地理民风时,将《吴越春秋》与萧氏《孝子传》的情节文字合并采纳,简要叙述,把工匠传说与剑器崇拜有机融合,充分展现出地域风情和民间信仰文化的魅力。

雌雄双剑分离与复合的故事,在东晋王嘉撰写的《拾遗记·昆吾山》里描述得更为神奇眩目:

其山有兽,大如兔,毛色如金,食土下之丹石,深穴地以为窟。亦食铜铁,胆肾皆如铁。其雌者色如白银。昔吴国武库之中,兵刃铁器,俱被食尽,而封署依然。王令检其库穴,猎获双兔,一白一黄。杀之,开其腹,而有铁胆肾,方知兵器之铁为兔所食。王乃召其剑工,令铸其胆肾以为剑,一雌一雄。号“干将”者雄;号“莫邪”者雌。其剑可以切玉断犀,王深宝之,遂霸其国。后以石匣埋藏。及晋之中兴,夜有紫色冲斗牛。张华使雷焕为丰城县令,掘而得之。华与焕各宝其一。拭以华阴之土,光耀射人。后华遇害,失剑所在。焕子佩其一剑,过延平津,剑鸣飞入水。及入水寻之,但见双龙缠屈于潭下,目光如电,遂不敢前取矣。[14]261-262

中华书局整理本《拾遗记》

依据此篇叙述,铸造雌雄双剑的原材料,不是《吴越春秋》里记录的“五山之铁精,六合之金英”,也不是萧氏《孝子传》中记述的楚王夫人因为“取凉抱铁柱,心有所感,遂怀孕,后产一铁”,而是一白一黄雌雄双兔的铁胆肾。锻造材料的不同寻常,无疑突显了雌雄双剑的传奇性与神秘感。

而文中叙述的张华、雷焕发现剑气,雌雄双剑之分合以及神剑幻化为神龙的情节,充满了原始神话、剑崇拜与传统哲学观念的奇异诡谲色彩。文本对奇事异物的渲染更是彰显了雌雄双剑勃发的生命力及复合的意志力。《晋书·张华传》对张华、雷焕寻剑、得剑、失剑,雌雄双剑离而复合的描写,情节更加具体、诡异。

明人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七十四回将《吴越春秋》与《拾遗记》、《晋书·张华传》有关干将莫邪雌雄双剑锻造、分离、复合的情节融汇叙述,但其中叙写又别出心裁:

干将匿其阳,只以莫邪献于吴王。王试之石,应手而开。今虎丘试剑石是也。王赏之百金。其后吴王知干将匿剑,使人往取,如不得剑,即当杀之。干将取剑出观,其剑自匣中跃出,化为青龙,干将乘之,升天而去,疑已作剑仙矣。使者还报,吴王叹息,自此益宝莫邪。莫邪留吴,不知下落。[15]547

在小说中,雄剑变化为青龙,载着干将腾空飞去,想象力更加天马行空。

宝翰楼刊本《东周列国志》

与主题内容为伦理复仇的干将莫邪传说故事不同,雌雄双剑的干将莫邪传说故事重点讲述双剑的铸锻过程、分离聚合以及神奇幻化之事,如果说伦理复仇的干将莫邪传说故事主要表现的是儒家伦理意识和侠者抗暴除恶精神的话,那么,雌雄双剑的传说故事则反映了中华民族的剑崇拜心理意识,彰显出阴阳和合与天人合一的哲理内涵。

3干将莫邪传说的文化意蕴

干将莫邪传说在历代传承的过程中,演变路径较为明显。作为一种民间叙事文学,其传说故事里清晰地映射出中华文明的文化元素与民族性格特征,蕴含着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成为中国民间传统信仰文化的一个缩影,也成为我们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面镜子。我们从传说故事中可以探析其丰厚的文化意蕴。

伦理复仇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印迹。干将莫邪被暴君残忍杀害,其子长大后立志复仇。复仇意识,作为一种顽强的民族心理由来已久,又经过儒家文化精神的浸染,遂成为中国传

统文化世代相传的重要信条。

连环画《铸剑》

儒家经典对父仇子报有明确的记录,《礼记·曲礼上》言道:“父之雠,弗与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交游之仇,不同国。”注曰:“父者,子之天,杀己之天,与共戴天,非孝子也。行求杀之,乃止。”[16]84

《礼记·檀弓上》云:“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苦、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16]213

《大戴礼记》曰:“父母之仇,不与同生。兄弟之仇,不与聚国。朋友之仇,不与聚乡。族人之仇,不与聚邻。”[17]192《春秋公羊传注疏》亦明言:“父受诛,子复仇,推刃之道也。”[18]562

可见,依据中国传统文化的伦理准则,父仇子报是古之义理。中国封建社会是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非常重视人际关系,在君臣关系、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朋友关系的五伦关系网中,每个人都是一个社会角色,都需为社会和家族承担着必尽的义务。

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夫唱、妇随、兄友、弟悌,朋友之间讲信义,所谓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每个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举止都要遵循这种社会规范。父亲无辜遭杀害,眉间尺(赤鼻)作为儿子当然要报仇,这是纲常伦理的社会角色赋予他的义务。

为了达到复仇目的,眉间尺(赤鼻)毅然砍下自己的头颅,双手把头颅和利剑奉送给山中客,展现出神奇诡异而又十分悲壮的场景。

《干将莫邪传说研究》

难能可贵的是,传说故事将伦理复仇意识与反抗暴政、伸张正义的追求结合起来,塑造了一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者山中客的形象。在山中客的援手相助下,眉间尺(赤鼻)终于如愿以偿,报仇雪恨。

传说故事里的山中客形象是黑暗社会里的一抹光亮,反映的是下层民众要求推翻残暴统治、自掌正义的愿望,表达出民间社会强烈的反抗情绪,代表了正义的力量。故事末尾的“三首俱烂,不可识别。乃分其汤肉葬之,故通名'三王墓’”的叙述,明显流露出社会民众对抗暴侠义之举的赞扬和尊敬[19]129。

侠义精神是中国社会广大下层民众极为推崇的道德品质,也是黑暗社会里劳苦大众的心灵慰籍。墨子推崇的“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的任侠品性[20]204,司马迁称赞的“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己诺必诚,不爱其躯”的游侠准则[21]347,深刻地揭示出侠义精神之扶危济困的本质特征。

山中客的行为举止体现的正是侠者奉行的惩恶扬善、以暴制暴、牺牲自我、周济他人的价值观念,传说故事对暴力场面的血腥、悲壮而又充满浪漫氛围的描述,展现出一种雄浑阔大而又惊心动魄的神奇飘逸之美,具有超越现实的理想化和神秘色彩,更呈现出凌厉、浓重的悲剧之美。

越剧《干将莫邪》

雌雄双剑离而复合的描写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阴阳思想体系的影响。阴阳理论是中国古代先哲对宇宙天地万物间相反相成的两种事物属性的抽象表述,如天地、乾坤、日月、山川、昼夜、晦明、男女、雌雄、刚柔等。

《易经》六十四卦象就是以阴爻和阳爻两种符号组合而成,以此来推测世间事物的吉凶变化,表示宇宙万物的运行法则,所谓“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22]315。

《管子·四时》亦道:“阴阳者,天地之大理也。四时者,阴阳之大径也。”[23]838古人如此看重阴阳,于是先秦社会便产生了专门研究阴阳变化理论的阴阳家。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里总结了阴阳家的特征:“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24]530指出阴阳家把阴阳观念应用于人类社会,如果统治者依据阴阳理论,顺遂天地四时自然秩序去处理人事(以农业为主),社会就得到安宁。

后来阴阳观念被广泛地运用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诸如政治秩序、军事行动、自然灾害以及人体健康等。

阴阳虽然是事物对立的两种属性,但两者必须调合,阴阳失衡就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老子》云:“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25]26认为万物生长都要依靠阴阳二气,阴阳均衡调和是万物生长的理想状态。反之,阳气太盛,或是阴气太盛,就是阴阳失调,灾难便会出现。

如《国语·周语上》记载,西周幽王二年,发生地震。大臣伯阳父解释道:这是因为“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26]28即阴气太盛,压迫了阳气,阳气无法散出,阴阳失衡,便产生地震。

《国语集解》

自然界如此,人体健康亦是如此。《黄帝内经·阴阳应象大论》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27]545就是说,身体内阴阳失调,这是人产生疾病的根本原因。

受传统阴阳文化观念的影响,传说故事描写干将、莫邪这两柄雌雄双剑,本来是由一块铁锻造而成,却被人为分开。双剑渴望复合,雌剑于是在匣中时常悲鸣。最后,雌剑毅然跃出剑匣,飞入水中与雄剑会合,终于雌雄相聚,阴阳和合。正如《晋书·张华传》中张华发出的感叹:“天生神物,终当合耳!”[28]1368

先秦社会弥漫着的好剑之风。剑形体优美,便于携带,可以有效防身,于是社会上逐渐形成了浓烈的剑崇拜的文化氛围。刘向《说苑·指武》记述:“鲁石公剑,迫则能应,感则能动,沕穆无穷,变无形像,复柔委从,如影与响,如龙之守户,如轮之逐马,响之应声,影之像形也。”[29]374

《说苑校证》

据刘向记载,鲁石公剑的形体可任意弯曲,形状深微莫测,且可与人产生互动感应,这种从直观角度进行的夸张而神秘的描绘,既赞美了剑的外形,更神化了剑的性能,反映出古代人类对神剑的幻想与崇拜。

古人崇剑文化心理在民间巫祝风气的推动下,在宗教鬼神观念的传播指引下,很自然地升级为一种对剑的超自然幻想,即能祛妖降魔、镇邪避祸,剑于是被神秘化、人格化。人们以阴阳相生相克观念阐释剑对妖邪的威慑力:“夫剑,阳物而有威者也;鬼,阴物而无形者也;以无形而遇有威,是故销铄其妖,而不能胜,故鬼畏剑也。”[30]175

干将莫邪传说故事中雌雄双剑悲鸣感应、飞坠入水、幻化成龙、腾空飞行等情节演变,正是中国社会民众崇剑文化心理的具象化描绘。[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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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干宝撰,汪绍楹校注.[M]搜神记[M].北京:中华书局,1980.

[20] 孙诒让.墨子间诂[M],诸子集成(四)[M].北京:中华书局,1954年.

[21] 司马迁.史记·游侠列传[M],二十五史(1)[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

[22] 王弼注,孔颖达疏.周易正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23] 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4.

[24] 班固.汉书·艺文志[M],二十五史(1)[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

[25] 王弼注.老子注[M],诸子集成(3)[M].北京:中华书局,1996.

[26] 陈桐生译注.国语[M].北京:中华书局,2018.

[27] 无名氏.黄帝内经·素问[M].广州:花城出版社,2004.

[28] 李世民等.晋书·张华传[M],二十五史(2)[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

[29] 刘向撰、向宗鲁校证.说苑校证[M].中华书局,1987.

[30] 张邦基.墨庄漫录[M],文津阁四库全书·子部第286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31]关于崇剑文化心理,参阅罗立群.中国剑侠小说史论[M]第一、二章,暨南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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