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四川
自古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靠得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但每当谈婚论嫁时,古人就会拿出这句俗语“宁愿穷死,也别娶生妻”来警醒世人。
那这“生妻”,究竟有何可怕之处,遭到如此歧视,即使是穷困潦倒,也不愿迎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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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生妻“生妻”一词最开始是指年轻的妻子,经过演变后,形成两种含义,一种是用来意指曾经结过婚,但现在恢复自由身的女子,另一种是指被婆家瞧不起,被休妻的女子。
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改变不了女子曾经嫁为人妻的事实。
而“宁愿穷死,也别娶生妻”的意思,就是指在古代的封建观念之下,气节要比钱财这种身外之物更为重要,因此人们宁愿穷死,也不愿意娶嫁过人的女子。
在封建王朝男尊女卑的社会中,女子本就作为男子的附属品,若非特殊情况,一般很少有人会选择休妻。
并且女子一旦离婚,或者被休,无论是哪方的过错,最终受到迫害的总是女方。
在封建社会的观念中,若女子改嫁,可能会被视为在外拈花惹草,与奸夫私通之后,才另寻改嫁,但大多数时候,却是女子守寡多年,不愿再守寡,因此选择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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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女子被休,在以前是会让娘家都抬不起头的,女子的弟弟妹妹,以及下一代都会受到周围人的非议,遭受侮辱与诋毁。
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女子被休犹如天大丑闻,大家会默认是女子品性不端,作风不检点,遭到夫家的嫌弃。
所以“生妻”都是需要重新改嫁,另寻夫君的女子,但旧社会的糟粕思想下,人们都会认为这种女子是难以启齿,无法登上大雅之堂的,更别说将这样的女子娶回家。
他们会认为娶“不洁”的女子,会对丈夫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而连带着整个家族都会受到歧视,会抹黑家族的颜面。
所以人们常教导下一代,千万不能娶“生妻”。
但在“生妻”群体中,也有很多女子都是迫不得已,才走到这样的局面。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很多事情并不是女子能够决定,就连婚姻也不是。
很多女子都是被强迫结婚,若是嫁到一个不错的郎君,就算其运气好;但若是所嫁非人,那就只能暗自神伤,默默忍受,直到最后与夫家的关系难以调和,导致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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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女性压迫的婚姻制度人都是讲究面子的,不论古今,在古代虽然解除婚姻的权利,都在于男方,但一般情况下,也不会轻易进行休妻。除非是妻子犯了“七出三不去”。
其中,“七出”是古代男子休妻的正规理由,而“三不去”则反之,碰上三不去就不可休妻。
“七出”明确规定了女子若有:第一、不孝顺父母,忤逆长辈;第二、妻子无法生育出儿子;第三、妻子道德败坏,与外男私通,破坏婚姻关系;第四、由于古代是一妻多妾制度,还要求妻子不可因妒忌,导致家中不合。
第五、妻子染有严重的疾病;第六妻子爱说别人闲话,挑拨离间;第七、妻子偷盗。
这七条,若是妻子犯了其中任意一条,男子都可以作为休妻的正当理由。
而无法休妻的理由只有三条:第一、妻子已经没有娘家可以回;第二、妻子曾经为夫家父母守孝三年的;第三、苟富贵勿相忘,丈夫在娶妻时贫寒,但之后富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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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能娶“生妻”上述所说“生妻”要么是因丈夫逝世,或者是因“七出”的原因被休,但无论是哪种缘由,在世人眼中都是不洁、倒霉的象征。
若是女子在嫁人没多久,丈夫就逝世,如此一来,女子便会被贴上“克夫”的标签。
古代又极为封建迷信,老一辈对于一些糟粕习俗深信不疑,因此家中长辈会时刻让下一代谨记于心,万不可娶“生妻”。
而如果是因为犯了“七出”被休妻,那就更为严重了。在古代被封建观念所禁锢了思想的人,是很难接受这些女子。
现代社会崇尚自由恋爱,无论是否离异都有重新选择的另一半的权利。在现代,社会不该歧视离过婚的人,他们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