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是由偏居中国东北一隅的少数民族"满族"通过近半个世纪的战争而建立起来的。清军入关后,又经一个多世纪的征战,建立了统一的政权;所辖疆域,在中国历史上仅次于元朝。军事是它的立国之本,而其军事战略则是由其所处条件决定的。
首先,满清尽管是少数民族政权,但由于长期汉化,并且要统治广大而富庶的汉族地区,所以,其军事战略重点在征服南方。
第二,清前期,同中国历朝一样,无强邻骚扰、亦无有价值的邻地可探取,其敌对力量及诱惑力主要来自国内,故其军事战略矛头必指向国内。
第三,中国之大,足以释放这能征善战、但却军事思想原始的马背民族的全部军事潜力。满清所以能入主中原,已足见其战略的正确,但这也正是清后期军事衰微受辱的原因之一。
2.精湛的军事统御满清政权是以武力定"天下"的,故十分重视军事,并且营造了一套发达严谨的军事体制,堪称当时的世界之最。
(1)多类型的军队清代前期的正规军(称经制兵,不可轻易改动之意)包括"八旗兵"和"绿营兵"。八旗兵为清廷武装力量的核心;绿营兵为入关后招降明军和汉人组成的军队,是清廷在地方的主力正规军。前者为朝廷的嫡系部队,用于禁卫京师及各战略要地;而后者则大多配置全国各地驻防,任务多样,驻地分散。满汉大臣、将领皆可指挥绿营兵,而汉将则不可指挥八旗兵。遇有战争,均由绿营前驱,而八旗为督战队和预备队。两者实力不同的军队。
非正规军包括乡勇和团练,两者皆因正规军不足而建。乡勇初为临时招募,战后解甲归田。团练古已有之,是地主乡绅的私人武装,相当于民兵和地方常备军。
(2)兵源八旗兵分为满、蒙、汉八旗,其兵源皆来自特定范围的人群,实行世兵制。八旗户口3年一调查,实行"三丁抽一"征兵制。余二丁在家生产,提供军备物资。旗兵应征时,须自备粮秣战具。八旗组军无固定编制,而是根据大致所需兵力,按八旗平均分配分名。军官人数则较为确定,大小军官4078人,入关前旗兵14—18万,这使八旗军的征招较有弹性和保证。
绿营兵,初来源于归附明军,后以招募为主,无定额,按需而募,极盛时达60多万人。营兵又分3类:一是终身制兵,入伍即编入兵籍,成为职业军人,终生不改。50岁可退伍,并享有养老饷。二是土著制兵,在当地募集,当地驻防。三是余丁制兵,平时享有余丁饷银,军队调动时要随营侯缺。
乡勇、团练一般以"保甲制"提供兵源。十户一牌、十牌一甲,十甲一保。各户皆出壮丁,平时训练,战时则互保。团丁不离生产,经费由地方公摊,朝廷既不花钱又不费力就可调动一支军队。
(3)统御系统皇帝是国家所有军队的最高统御者。为控制全国庞杂的各色军队,王朝设有各种严密的统御系统,以确保兵为皇家所有。其御兵原则是:强干弱枝,以满制汉,以文制武,互相制约。可见其旨在统而不在用。
①中央军事机构满清王朝初袭用明朝军制,皇帝之下设内阁,康熙时设南书房和王大臣会议,雍正时成立军机处,以掌军国大计。原来,八旗军队为各旗主私有世袭,康熙、雍正时消除私有,由皇帝任命的都统和副都统指挥,使军权集中于皇帝,兵为皇家或王朝国家所有。皇帝通过军机处直接与军队任何部门联系,收集各方情报和发号施令。
顺治年间也有兵部,但最初接受王大臣会议指挥,后又按军机处指令行事。其所能管理的只有绿营,不能管八旗。
②地方军事机构基本上沿袭明制,在京畿设"顺天府",受皇帝直接指挥。在各地又划23个省,各设文职总督为当地所有军队的最高军政长官,又设武职提督统兵。战时,朝廷还可直接派统兵大员指挥作战。巡抚和总兵是各省总督、提督之下的文武官员,其权重叠。
各地的八旗兵由专门的"八旗都统衙门"统御,地方官无权干涉。其军事统帅为"将军",职权往往与"都统"、"副都统"重叠,故常有兼职。
在少数民族地区,军事设有"理藩院",军事由其管理。
③军队指挥体制地方军政官员实际所统之兵只有绿营,而八旗只有将军、都统、副都统及其下属满族军官统御。但所有军令又必须出于督抚等地方文官,即以文制武,防止武将专兵。为此,在绿营当中,也不让统兵将帅久居一处,与士兵建立过密从属关系。刘武元巡抚提出"将皆升转"的原则,被朝廷采纳。规定:武官升职后,必须到新的单位就任;不许原下属士兵随从调动,为免将官利用乡里关系营结私人势力。高级军官不得在本省任职,低级军官也要相应地回避生活所在地和原军事单位。
3.军备明末清初,中国的军备并不亚于当时蒸蒸日上的欧洲,而且在某些方面还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清王朝建立了全国统一政权后,由于战略思想的落后,无视火器时代到来必将引起的军事变革,反而强调"骑射乃满州之根本",不能将已出现的科学技术转化为大规模的军事力量,甚至不能保持明代已取得的成果,至使清朝军备在鸦片战争中不堪一击。
(1)武器清廷为"强干弱枝",使精良武器主要用于装备八旗部队。而八旗兵以骑射为主,只在军中设一些装备先进火器的"营",兵力仅数千人。尽管如此,火器已在清军中成为一个独立的军种,并在作战中发挥很大的作用。
清代有"乌真超哈"(满语"重军"之意,即指炮兵),其种类有:红衣炮(即红夷炮)型,包括"金龙"炮、"武城永固大将军"炮、"神威无敌大将军"炮;子母炮型,包括"子母炮"、"奇炮"等。还有大口径的短管火炮,如"冲天炮"、"威远将军炮"等。康熙年间,共铸铜铁炮900门,可是还要分散于广大的中国各地,就微不足道了。况且,以后的清朝各代火炮发展基本停滞。
火器营所使用的轻火器有:鸟**、铳**、抬**、火箭、火球、火罐、喷筒等。然而这些火器尽管名称繁多,也很奇怪,但制法粗糙,多年因循,不图改进,而且在国内战场上,除攻城用炮外,主要还是使用冷兵器。所以清前期的武器并无特殊可言。
然而,这期间却有一可贵的发明家很值一提,即戴梓(1649—1726年)。其人自幼聪明好学,知识面很广。当时火器为前装,单发明火燃放,射程短,射速低。他26岁从军时,向统兵将军献上造"连珠火铳法",并附有"构造图"。这种**形似琵琶,"火药铅丸"(已类似现代铅弹丸)贮于铳背(类似弹夹),以机关开闭;有两机轮相连,扳动第一机轮时,火药铅丸自动落入**膛之中,同时第二机轮也随之转动,摩擦燧石发火,点燃火药,将铅丸发射出去。这种**可连续发射28发铅丸,有效射程约160米以外。其性能类似20世纪的半自动步**。可惜的是,由于清政府不重视,未能广泛推广。至乾隆年间,其工艺与图纸皆失传了。戴梓还能迅速地仿制许多西方的先进武器。但他的科技才能与成果,只是被朝廷用于赏玩而已,并未用于军事。戴梓的另一项贡献是制造"冲天炮"。此炮属于短管炮类,似近代臼炮,用4轮装载,铁铸炮身,炮身装有瞄准具,发射爆炸弹,先从炮口点燃炮弹的导火索,再点燃火门上的引信,炮弹被射至敌阵后爆炸射程远近由发射药量和发射角度决定。
(2)军事工程清代军事战略以防为主,其筑垒技术在当时堪称优秀。它在境内修城池,在边境筑要塞。清代的火器主要是火炮,它也主要用在边塞防御,故重要的要塞为"炮台要塞",清前期共有30余处,著名的有虎门、镇海、旅顺等要塞。
为了应付火炮的攻击,炮台要塞体系采取了分散配置炮位、降低城墙高度、增加墙壁的厚度等方法。这种体系便于对付当时已被密集使用的炮火;炮位选择多在利于防守隐蔽的地点,有持久守备的能力;每个炮台既可以独立作战,又与其它炮台互为犄角,形成有屏障、有前沿、有纵深的防御体系,作战时可以互相支援,火力交叉。清代的炮台要塞体系取代了明代的卫所城池体系。
清代炮台要塞主要设于海防线,以虎门要塞最为典型。明永乐年间,就在扼珠江口、广州门户之处的虎门,构筑营垒,设兵防守。清康熙年间(1717年)始,在此筑炮台式要塞。虎门要塞有十几座炮台,有炮452门。在林则徐、关天培等人的营建下,到鸦片战争前已形成配套完善的体系。关天培在奏请建筑另一座炮台时记载了建筑规模和方法。他说:"新建靖远炮台一座,在威远、镇远之间台面宽六十三尺,拟开炮眼六十,安炮六十位,炮台东南角包墙长九丈五尺,西角炮墙长七丈三尺,后台围墙长八十七丈,台前临水留出土坡十六丈,炮台石墙均宽五尺,敌台面宽二丈五尺,敌台后至山根处阔十四尺,窄处阔七尺"。
清前期的炮台要塞体系特点是:以击来犯敌舰为主,全面构筑设防;阻打结合,在水中设置木排桩寨和铁链等障碍物;以陆上炮台为骨干,配合以水上机动作战。但是,清前期虽有内河、外河两支水师,可力量甚微,只限于防守海口、缉捕海盗、运送步兵、物资等辅助工作。其水师一般以22.4~34.5米长的赶缯船为主力战舰,小点的河船、双蓬艍船用于攻战追击。最大战舰配火炮17~18门,小者只配1~2门。所以说,清前期尚无具有进行正规海战的近代意义的海军。
(3)战术清军八旗兵传统战术是"逐利如鸟集,困败如云散"的游牧民族非正规骑兵战法,"平地则八旗并驰、险地则八旗鱼贯",本没有一定的队形。只是在列阵、宿营和驻扎时以旗为单位,定有规矩,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有变。
在与明军长期作战,学得汉族战法,包括绿营兵都采用戚继光的鸳鸯阵与三才阵等。由于八旗兵已引进鸟**等火器,所以也创立了一种叫"连环**式"的射击战斗队形:
战斗时,前一伍取卧姿,第二伍取跪姿,第三伍取立姿,全组三伍,依统一号令同时发射。齐放完毕,右行由右后方,左行由左后方,返转到第三组之后,重新装填**。同时,第二组即推进到原来第一组位置发射,依次类推。清军视之为不传秘法,只传授满蒙八旗,对汉人保密。
清朝军事思想尽管顽固,但面对火器时代的到来,也不再单纯以骑兵冲击了,而是先施以火力准备。在战场上也不再是单一的"如墙而进",而是也有因时因地变换姿势、逐步跃进了。中国最早采用"散开战斗队形"的是乾隆、嘉庆年间湘西起义的苗族军队。据记载:"苗人临阵、并无行列,皆系三、五零星,附木依崖,莫可踪迹;或在山巅,或在沟内,上下指击,皆能有准,兵勇不可防备,每被戕伤。"
由于清政府并不鼓励民间对军事参与而满族自身又日益腐败,导致清代军事思想受到禁锢,不仅失去了中国历代相传的民间军事传统,就是已有的兵书也被列为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