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恒山:创新的要义
改革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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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涵义既简单又复杂,简单的说,就是创造、革新、改变;但因为各个领域都可以创新,所以从学科的角度来讲,其定义又是各各有别的,并非用简洁的语言就可以全面准确地概括。撇开与领域相关的具体定义,在一般意义上,关于创新需要把握的最为核心的内容是什么?正确认识这个问题,不仅是为了说明创新的必要性,也是为了明确应该把握哪些关键方面构建优良的创新生态环境。
窃以为,关于创新,应该牢固树立四个方面的重要思想与观点。
(一)创新是人类社会的必然行为和普遍现象
创新这个词看似现代、仿佛时髦,实则古老,而且长期流行。就我国而言,关于创新的睿语哲思自古至今可谓层出不穷,一直昭示着推进创新的重要性与必要性。比如《诗经》讲“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易》讲“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北宋时期著名改革家王安石讲“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明代思想家归有光讲“天下之事,因循则无一事可为,奋然为之,亦未必难”;等等。现代人讲创新就更多了。今天,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推进创新,强调“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十八大正式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创新发展放在新发展理念的首位,十九大进一步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二十大重申“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地位”。
回顾这些关于创新的思想,意在说明创新并不单是今天的使命与要求,自古以来中华民族一直都是崇尚创新的,中国历朝历代的许多政治家、思想家和科学家一直矢力推崇创新、推动创新。其实不只是中国,全世界都体现为这样一种状态。可以说,创新是人类社会的一种必然的行为。没有创新,人类社会就难以延续;没有创新,就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作为一种必然的行为,也就成为了人类生产生活的一种普遍现象。这也就是说,适应人的生存发展的需求,创新活动必须不断推进、不可终止;而适应人的多方面发展的需要,创新活动会无所不在,也会体现为各式各样的创新。
这意味着,对于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一个国家甚至每一个人来说,不创新就会落后,必须时时刻刻把创新作为思想与行动的重要内容。人们所面对的严酷事实是,你不创新,你就会落后于别人,别人不会为你停止和放慢创新的脚步。对此要有充分而清醒的认识。当人类被一定的疆域、制度与组织形式划分为一个个国家、一个个地区、一个个单位之后,创新就带有很强的自我属性,客观上形成了相互之间的比拼与竞争。由于这种比拼与竞争,如果不思谋创新,不推进创新,就必然会落到后面,最终避免不了被淘汰的命运。
(二)创新的核心或关键在于最大限度的形成创新力
创新不是图形式,不是搞花样,也不是简单追求不同于以往的使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创新的基本要求在于形成创新力,而理想目标是最大限度地形成创新力。所谓创新力,归根结底就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行为效率效益提升的能力。简而言之就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能力。正因为如此,创新必须是有效创新。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戴着创新帽子的花架子式做法,形态上热热闹闹、红红火火,实质上却空洞虚渺、乏善可陈。勿需讳言,这种所谓的“创新”不仅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反而会给生产力带来破坏。
所谓有效创新,至少应当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其对原有事物的整体、局部或某些层面有实质性的改进。这里的事物涵义宽泛,既有硬件,也有软件,既有具象的物体,又有抽象的理念,物品、元素、路径、方法、体制、政策、法规、环境等等都包含其中。第二,其能对现在或未来人的发展、事业的开拓、社会的进步产生不同程度的支撑促进作用。创新意味着改变,但必须是正向改变,发挥进步作用,破坏性的改变不是创新。第三,其路径和结果得到社会认同和实践证明。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条件,没有一定的社会认同度、也经不起实践证明的变更与变化,不能称之为“创新”。科技探索中就经常碰到这样的问题, “水变油”这样的所谓发明曾被有些人吹得神乎其神,但最终在实践面前现了原形。实践检验会有一个过程,但只要是真材实料、真金白银、真知灼见,迟早总会为实践所认定。这意味着,形式主义、投机取巧不会带来有效创新;拿来主义、照搬照套也难以构成有效创新,因为这些做法都无法形成创新力。
创新力体现为三个维度的有机统一。一是创新的强度。这反映的是水平的高低问题,是否提高了品质或效率。二是创新的速度。这反映的是突破的先后问题,是否处于领先位置或先行状态。三是创新的适应度。这反映的是契合的深浅问题,是否与国情、区情、企情等相适应相结合。创新需要包容与具体环境相关的约束条件,涉及制度、政策等的创新尤其如此。
概言之,国家、地区、单位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体现为创新力的竞争,创新力越强,意味着综合实力越强,发展状况越好。鉴此,应当利用一切手段,最大限度的形成创新力或形成最强劲的创新力。
(三)思想、制度、科技是创新体系的根本性元素
创新是分层次的。创新涵盖多个领域,无所不在,但具有根本性质的是思想、制度、科技这样三个元素。所谓的根本性元素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广泛性,它几乎涉及到所有的领域;二是基础性,它是其他创新的基础条件;三是支撑性,它为其他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更深入的分析,作为根本性的创新元素必须具备这样一些特征:第一,它是首要变量或基础变量,其变化为其他元素变化提供了基础与条件;第二,它不仅是其他元素变化的依据,还是其他元素形成新形态的基本支撑和核心内容;第三,它的变化状态决定着其他元素变化的状态,涉及从形式到内容、从深度到广度整个过程。毫无疑问,思想、制度和科技符合这些特征,从而构成了创新体系中的三个根本性的元素。
从创新体系角度认识,思想创新又是更为基础性的元素。思想创新体现为思想认识高度和思想解放程度。思想是行为的先导,从某种程度上说思想是决定一切的。想不到必然做不到,思不透则往往做不深。对于创新而言,第一位的往往是“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可以说,思想创新是三大创新中间更为基础的内容,是核心中的核心。
制度提供行为方向,也成为政策制定的依据。制度创新体现了制度的先进性与包容性,直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能够有效地激发各个方面的积极性。而制度本身又分成基础制度和一般的制度,基础制度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更改,建立在基础制度上的一般性制度,则可以根据环境变化和发展需要、遵循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及时进行调整改变。
科技创新体现为科技的进步与突破,不仅直接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而且能为其他方面的创新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常常说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也常常说科技是生产力发展的源泉,那就是说科技创新直接体现为生产力发展或为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支撑。科技创新不仅是基础,也是创新力显现的标志。创新力的直接而鲜明地显现不会在思想上,也不会在制度上,而是在科技成果上。需要特别重视科技创新的原因也就在这里。
一般地说,思想创新带来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将推动科技创新。反过来,科技创新水平检验思想创新和制度创新状况,也进一步推动思想创新与制度创新。三者间存在基础和更基础的关系,又存在作用和反作用的关系,但都是在创新体系中具有根本性的创新元素。对此应有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把握,否则就会本末倒置、弃重就轻。
综上所述,创新力的竞争从根本上体现为思想、制度和科技的竞争,最直接的体现为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提升创新力,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那些牵一发动全身的根本方面和关键环节。
(四)创新体现着强烈的追补效应
由于创新具有的特殊地位,不思创新或创新不足的负面效应就会明显地表现出来,从而带来国家间地区间发展状况的显著差别。不仅如此,这种差别还会形成一种追补或衍生效应。即创新在体现强烈的嫌贫爱富色彩的同时,会形成对优者积极“投怀送抱”,对劣者主动“落井下石”的状态。用专业术语说,是承受着“马太效应”和“乘数效应”的叠加影响。一旦处于创新低处,你拥有的创新资源就会大量流出;而立于创新高地时,很多创新资源就自动朝你涌流过来。好的越来越好、差的越来越差,这就是所谓的“马太效应”。而所谓“乘数效应”,则是说对创新好的和创新差的国家和地区,也分别从好的和差的方向产生连锁反应和放大效应,迅速拉大他们之间的差距。这样一种认识给予我们启示是,不进则退、退则必衰,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创新,都必须大力推进创新。
科学把握和深刻认识创新的要义,有利于牢固树立正确的观点。而有了这样的思想认识,就会刻骨铭心的推动创新,矢志不移的坚持创新,也能够摆脱各种束缚、克服艰难险阻去开创一片发展的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