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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红楼梦》:从【香菱学诗】说到【香菱识字】

2023-05-06 21:55:15

【原创】《红楼》:从【香菱学诗】说到【香菱识字】

时髦的傻子【图片源自网络】 【版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

《红楼》第48回后半部分:【慕雅女雅集苦吟】,详细叙述了香菱拜林黛玉为师,致力于专心学的情节。香菱学诗的时间并不长,但却进步很快,不仅自己作的【吟月诗】一首强过一首,而且至第50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时,香菱已经在大观园诗坛才女中占据了一席之地,联了一句比较雅致的【匝地惜琼瑶】,并启下联首句【有意荣枯草】。

香菱学诗进步如此之快,当然和她天资聪颖有关@葡萄牙月桂 。但是,即使是再聪明的女子,如果从目不识丁开始学起,也不可能这么快就会有好成绩。就是说,香菱拜黛玉为师之前,已经能够断文识字,已经能够读懂王摩诘、李青莲、陶渊明等人的诗集了。那么,香菱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学习识字的?就成为无数红米朋友甚为困惑的疑点之一。有朋友就质疑前80回文本是不是忽视了前后文的统筹照应:前面并没写香菱何时学习识字,后面却写她跟着黛玉学习写诗。实际情况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本文尝试做一番分析。

首先需要回顾一番香菱的历史:香菱原名甄英莲,是姑苏乡宦甄士隐的独生女儿。其家庭虽比不上贵族豪门,也算是当地望族、书香门第。却不料英莲【有命无运、累及爹娘】,五岁时竟被人拐子拐走,养大后卖钱。偏这拐子又一女卖两家,先是卖给冯渊,后又卖给薛蟠。结果薛蟠恃强打死冯渊,强把英莲买去作妾,英莲到薛家后改名叫香菱。这是红楼梦》开篇第一宗、也是贾雨村首次【徇情枉法,胡乱判断】了结的人命官司。

常言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薛家虽是皇商,薛蟠也不学无术,但薛家毕竟也是个【读书人家,(薛蟠)祖父手里也爱藏书。】薛宝钗也算是个博学多识的巾帼才女。那么,是不是香菱到了薛家之后也经常接触书籍,像凤姐那样年长日久地耳濡目染,慢慢也就学会了识字呢?似乎答案却是否定的。这是因为,宝钗深受封建礼教濡染,历来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对身为贵族小-+姐的林黛玉尚且开导说:【咱们女孩儿家不认得字的倒好。男人们读书不明理,尚且不如不读书的好,何况你我。】对身为侍妾实际上还是丫鬟的香菱来说,莫说薛蟠那个纨绔呆子了,就是宝钗也不会支持她读书识字。

排除了香菱在薛家学习识字的可能,她是否还有识字的机会呢?实际上,香菱能够学习断文识字还有两条途径。作者虽没写明,但读者完全可以依据文本透露出的相关信息,再联系红楼梦时代的典型环境,从字里行间看出端倪。

途径之一:香菱原名英莲,本就出生在乡宦书香之家,父亲甄士隐虽然【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但也是诗书饱学之士。从他慷慨馈赠贾雨村银两、冬衣,资助其赴京赶考之事来看,他不仅是个仗义疏财的真君子,而且是个敬重学问的真儒生。对士隐而言,英莲是他独生女儿,爱若掌上明珠。他又【无官一身轻】,【每日只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为乐】,是个典型的富贵闲人。如此说来,士隐有钱财、有学问、有时间,而且看重文化教育,那么英莲在被拐走之前,他启发引导天性聪颖的女儿学习识字也就极有可能。

其实这样的例子作者曾经明示过,特此引作例证:【当日这贾妃未入宫时,自幼亦系贾母教养。后来添了宝玉,贾妃乃长姊,宝玉为弱弟,贾妃之心上念母年将迈,始得此弟,是以怜爱宝玉,与诸弟待之不同。且同随贾母,一刻未离。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了。其名分虽系姊弟,其情状有如母子。】——尽管这段文字看似稍有夸张,但对宝玉适用,对香菱也能适用,香菱即使和宝玉拼智商恐怕也不遑多让。

途径之二:第4回有文字说:【门子道:“这一种拐子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程高本无此四字),带至他乡转卖。】在这短短的几十个字里,却蕴藏了极其丰富的信息。

具体说来,《红楼梦》里的人拐子与当今社会的人贩子有所不同:现在的人贩子偷或抢来别人家的小孩子,就会急着出手变现。孩子在自己手中滞留的时间越长,被公安机关侦破、自己反会身陷囹圄的危险系数也就越大。因为当今中国社会毕竟法律健全、信息发达、社会进步、制度优越,国家打击犯罪的手段可谓日新月异不断更新,犯罪分子的活动受到极大的钳制和打击。而红楼梦》时代毕竟社会落后,人拐子也就有了充裕的犯罪时间和空间。他们偷拐来的孩子并不急于出手,而是【养】起来,【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待价而沽。就是说,香菱本就有良好的文化基因和学习基础,在拐子养育的几年间又增强了断文识字的能力,其文化品位得以大幅提升。这里涉及到明清时期仍然流行的一个俗语叫作【养瘦马】。

何为【养瘦马】?其实这个词语源自于另一词语【扬州瘦马】。古代扬州是著名的【淮左名都】,更是全国一家独大的食盐集散中心,可谓是商贾云集、巨富遍地。当地的经济富庶带动了文化繁荣,同时也孳生出一种摧残女子的行当谓之【养瘦马】。具体说来,那些盐商巨贾、缙绅达贵都富得流油,所谓【温饱思 Y欲】,他们渐渐不满足于梨园酒肆的笙歌燕舞,就想要买个有点品位的美女作妾,以便长相厮守。市场需求牵动商业运作,于是渐渐兴起一种【养瘦马】的行当,就是有人专门贫寒人家买来相貌姣好的女孩子,或者是干脆偷拐普通人家四、五岁的女孩子,然后把她们养起来。这期间,要教育这些女孩子学习琴棋书画、歌舞弹唱、读书识字、闺习礼法等知识和技能。等女孩子长到十一、二岁或再大点,根据其容貌品级即书上说的【度其容貌】,卖给富家做妾或是卖入青楼为妓,以谋取最大利润。因为这种方式如同买来一匹瘦马,养肥了再高价出售,以获取利益最大化,所以叫作【养瘦马】,是封建社会对被拐骗的女子极具侮辱性的叫法。

拐子在女孩儿培养期间,有可能自己充当教习。但他们大多也是文盲,那就花钱雇请那些落魄秀才来做教习。有的甚至组成拐子团伙,专门分设负责偷拐的、负责教习的、负责联系买家的等职位,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合伙求财。不过这些拐子不论是单独行动还是团伙作案,目的都一样,就是要把偷拐来的女孩子培养成具有一定文化品位、才貌双全的美女,这样才能卖出大价钱,否则不会赔钱养她们。香菱生于姑苏,被卖到金陵,两地俱在【扬州瘦马】的影响范围之内,故而香菱实际上就是可悲的【瘦马】之一。文中透露出的信息来看,菱受教于前一种形式,但无疑是个符合拐子培养标准的大美女。她能在【金陵十二钗副册】里独树一帜,肯定是个美妾。

朋友@emou2021在《谈谈菱判词与后四十回的若干问题》一文里曾这样说:【香菱的文化水平,就是楼梦作者的写作方法,不写而写。与嫣姑娘的身价五百两银子(脂评本为八百两)类似。史料记载,乾隆时期人身买卖的市价,一般不超过十两银子,袭人身价也就“几两银子”。

红楼梦作者没有明说嫣红身价为什么这么离谱。但如果了解历史,可以知道嫣红的高价,是特殊的教育溢价。作为特殊商品,嫣红受到特殊教育,可以具有与贵族子女同样的文化水平。香菱被拐走后,接受了较高水平的文化教育。红楼梦作者对此采用了不写而写的写作方法。】——对于此番高论,鄙人表示百分百地赞同。

关于香菱何时学会识字,曹雪芹其实在文中尽有透露。但曹老先生不是神仙,他可能只想着《石头记》在当世传播,以为【养瘦马】之类的社会常识不必写明。殊不知二百年后尚有读者对文本产生疑惑,这要算是曹老先生的失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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