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某一家共4口人:隋某夫妇、隋某的儿子及隋父。隋某自儿子满三岁时外出打工后就音讯全无。五年后,法院受理隋妻王某申请后依法宣告隋某死亡,隋某和王某共有6间房,现金6000元。对上述财产的正确处理方式是_____。
A、应由王某、其子、隋父平均继承
B、应先将财产平分,一半归王某,另一半应全部由隋父继承
C、应先将财产平分,一半归王某,另一半应全部由其子继承
D、应先将财产平分,一半归王某,另一半由王某、其子、隋父平均继承
答案:D
解析:隋某与王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6间房屋和6000元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隋某宣布死亡后,其中3间房屋和3000元现金属于王某所有,另外3间房屋和3000元现金是隋某的遗产,由其配偶王某、隋某之子和隋某之父平均分配,即每人1间房屋、1000元现金。故本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