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每天工作12小时,每个月工资扣除缴纳金后为2700元,但没有工资条,也没有年假。甲某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他补发加班费。对这一做法的认定不正确的是_____。
A、每天工作12小时违反《劳动法》规定
B、不签订劳动合同是有违法律规定的
C、如果证据充足,甲某可主张这部分的加班工资并且主张相应比例的赔偿
D、甲某可因此获得三至四倍工资
答案:D
解析:《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违反《劳动法》规定。A项说法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故不签订劳动合同是有违法律规定的。B项说法正确。
如果证据充足,甲某可主张这部分的加班工资并且主张相应比例的赔偿。C项说法正确。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D项说法错误,当选。
故本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