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B、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C、婚后夫妻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应该认定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
D、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不动产自动归产权登记一方
答案:C
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1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A项错误。该解释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B项错误。该解释第7条第1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C项正确。该解释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D项说自动归产权登记一方是错误的。故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