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警在一次执行公务中牺牲,被公安部授予“一级英模”称号,并奖励奖金1万元,奖金由该民警家属代领,同时其家属还收到全国各地捐款共达10万元。对该民警家属的11万元所得应否纳税存在下列几种意见,请问哪一种是正确的?
A、对11万元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B、对11万元全部免纳个人所得税
C、对1万元的奖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对10万元的受赠金可减纳个人所得税
D、对11万元减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C
解析:《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了免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范围,包括: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须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所以,公安部颁发的奖金应当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所以,10万元的捐款经过批准后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