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国企单位职工集体宿舍发生多起盗窃案件,经职工举报,企业保卫处查看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认为某车间职工曹某嫌疑很大。保卫处的下列做法不恰当的是_____。
A、公安机关搜查犯罪嫌疑人曹某住处时,应派人员在场作为见证人
B、对现场提取的指纹进行鉴定
C、对案发现场采取保护措施,通知公安机关进行现场勘验
D、将曹某作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扣押
答案:BD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37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A项做法正确,排除。该法第1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C项做法正确,排除。该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B、D两项都属于公安机关的职权,保卫处无权这么做。故本题选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