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给病危的父亲治病急需用款5万元,王某表示愿意借款,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须以李某三居室住房(价值20万元)代偿,李某表示同意,此行为属于_____。
A、无效民事行为
B、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C、可变更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无效民事行为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本题中,王某乘李某父亲病危急需用钱之机,要求李某一年后加倍偿还借款,否则以其三居室住房代偿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因此,这一行为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本题答案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