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很小时父母去世,孤身一人,一年前因公到国外进修,将父母留下的一幅字画交给好哥们王涛代为保管,王涛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字画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喜欢收藏的方强,得款20000元。方强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魏力借款5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字画押给魏力,如方强到期不回赎,字画归魏力所有。后来,张红从国外回来,因字画问题与王涛发生纠纷。请回答以下问题:1.王涛与方强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方强将字画押给魏力,形成了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请说明理由。3.方强与魏力之间的约定,方强到期不回赎,字画归魏力所有,该约定效力怎样?为什么?
答案:1.王涛和方强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2.方强和魏力之间形成质押法律关系。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3.方强与魏力之间的约定无效。《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