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对此,周围多有议论。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观点可以成立的是_____。
A、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
B、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
C、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
D、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
答案:D
解析: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支付金钱债务的,除非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或者债务人破产)或者金钱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均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该支付金钱的债务。因此,B、C两项错误。
《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能够冲毁商品房的洪水应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是,该不可抗力仅与房屋买卖合同有关,对于张某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没有影响。因此,张某对银行负有支付金钱的债务,张某虽生活困难,但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张某应继续向银行履行支付金钱的债务。A项错误,D项正确。
故本题答案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