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成立但质押权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权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质押权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答案:C
解析:C。《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该公司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所以这种质权不能对抗第三人。故C项为正确答案。
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成立但质押权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权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质押权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答案:C
解析:C。《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该公司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所以这种质权不能对抗第三人。故C项为正确答案。
上一篇:周某与王某酒后来到某美发厅,因周某关门时不慎撞到王某腿部,导致二人发生口角。在双方撕扯到门外被人劝开后,王某趁机掏出卡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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