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李某于2014年6月外出游泳溺水,意外死亡,王某与李某虽然未登记结婚但却生活了10年,并生有一子李丙,李甲是李某与前妻孙某共同收养的孩子,李乙是李某与孙某所生的孩子,下述人员中,不享有李某继承权的是_____。
A、王某
B、李甲
C、李丙
D、李乙
答案:A
解析:《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对于李某的遗产,李丙、李甲、李乙作为李某的子女享有继承权。由于王某虽与李某生活,但并未形成有合法夫妻关系,王某不享有对李某遗产的继承权。故本题答案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