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作为一代理学大师,穷毕生精力著书讲学,他对于书法的关注要比范成大深,受其理学思想的影响,他师古取法的大方向是平正得法之书。因而朱熹对于北宋四家,独爱蔡襄,因其“恪守古法”,而特别鄙视苏、黄、米:
字被苏、黄胡乱写坏了!近见蔡君谟一帖,字字有法度,如端人正士,方是字。
可见,朱熹对于师古的取舍与书法好坏的理解,是以平正得法与否作为基本出发点的,而非艺术水平之优劣。这虽然有乖于书法的本原,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说,这对于当时社会风气的教化不无裨益。放之今日,对于那些非书法专业的普通大众而言,朱熹的师古观念确实是一个合适的审美标尺。至少,对于那种崇新尚奇的“丑书”、“怪书”,这种主张无疑具有纠偏正流之作用。
(附朱熹《城南唱和诗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