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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成语

《道德经读书笔记-第七十六章》

2023-05-06 21:54:18

【原文】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①惧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为奇②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③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④斫(zhuó)⑤也。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注释】

①杀:这里代表刑法、惩戒。

②奇:触犯法律、作乱。

③司:专门管理法律的人员。

④大匠:手艺高超的木匠

⑤斫:砍、削

【译文】

如果老百姓一直都不怕死,那么还为什么用刑罚压制他呢?教化百姓让百姓生活富足不会去触犯法律,还有触犯法律的,再去惩戒他,那还有谁在生活富足的时候敢于触犯法律呢?如果老百姓还是一定要犯法,那么就有专门的司法人员去惩戒。如果管理者越过职权代替司法人员去惩戒,就好比代替大工匠用斧子砍。如果代替大工匠用斧子砍,很少有不伤到自己的手的。

【延伸阅读】

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使民恒且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杀之,夫孰敢矣:这里讲的还是道、德、法三个层面的关系,当领导者道和德的层面没有做好,只考虑自己,为自己捞取,不去关爱百姓,单靠严苛的法来管理、来压迫是不行的,因为领导者不关爱百姓,导致百姓生活困苦而且还要面对严苛的法律,最后百姓们就不害怕生死了还会起来反抗。这就是“若民恒且不畏死,奈何以杀惧之也”。反过来,如果领导者在道和德的层面做好了,不为自己捞取,关爱百姓,百姓都生活安逸了。这样百姓就不会冒风险去触犯法律了,如果还有人会去触犯法,就要用“法”严惩,这样百姓就会“畏死”,就不敢在触犯法了。

所以道德法这三个层面是豁然贯通的,在一个组织里面都应该存在,如果前边任何一个环节缺失,后面环节实行起来都会出现问题。

若民恒且必畏死,则恒有司杀者。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也。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当领导者道和的层面都做到了,还有人分要去触犯法,那就要“恒有司杀者”,成立专门的组织来管理了。既然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者就不要越过这个组织来进行干预,否则就会导致系统的混乱。

如《庄子逍遥游》中所说的“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矣”。即不可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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