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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成语

罗荣桓提议八路军更名为解放军,为何被延安叫停?事后才知真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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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8月15日,就在日本宣布投降的当天,八路军第115师政委(代理师长)、山东军区司令员兼政委罗荣桓将军,正式向延安方面提议:我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应该放弃“国民革命军”的名称和番号,而改用“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以有别于重庆当局指挥的军队,提案在第一时间得到了原则上的同意。

(罗荣桓)

于是在抗战刚刚胜利后,山东的八路军部队最先启用了“人民解放军”的名称,山东军区司令部旋即改称“山东解放军总部”。彼时山东军区(兼115师师部)领导下的部队,已经发展到27万余人,另有115师一部发展起来的冀鲁豫军区,兵力也达到10余万人。

也就是说,在山东以及附近地区,由115师和山东纵队发展起来的我党武装,已经拥有40万大军,占到了全部军事力量的四分之一左右。因此,八路军山东军区的整体改称,其影响还是相当巨大的,期间延安在给各大军区的指示电中,也开始首次出现了“解放军”的提法。

然而我军各部改称为人民解放军的工作,不久却突然被叫停了,直到1947年晚些时候才重新正式启用,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短暂使用的臂章)

一、八路军和新四军的番号释义

八路军的全称是“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不久改为战时编制的第18集团军,其部队番号和战斗序列,均隶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是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共第二次合作联合抗日的产物。

新四军的全称是“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这里解释一下,“路军”和“集团军”属于军队的高级合成编制,一般并没有军兵种冠名,而军、师为固定编制,所以才有军种前缀。

鉴于新四军的情况较为特殊,该部当时直接隶属于顾祝同的第三战区,而没有上级的军团、集团军设置,军部设在皖南山区,但是新四军的部分兵力,先后挺进到江浙和苏北一带。

(第八路军的简称)

换言之,我方一旦认可和使用这两个数字番号,意味着至少在表面上,承认八路军和新四军是“国民革命军”的一部分、接受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指挥、服从所谓“委员长”的领导,同时也表明,我党倡导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态度。

时间到了1945年8月,既然抗日战争取得胜利了,要不要正式脱离“国民革命军”的序列?是否弃用军事委员会军政部所授予的两个数字番号?是一个很敏感的政治问题。

这个问题,其实早在1941年“皖南事变”爆发后,党内就曾经有过争论。当时面对重庆当局悍然围攻新四军军部、单方面宣布新四军为“叛军”的恶劣行径,我方一度决定实施政治和军事上的双重反击。

那就是在政治上揭露之,同时在军事上反制之,而全面撕破脸的后果,是我党领导的抗日武装,也一定会弃用这两个番号。

历史事实是,在1941年以后,八路军和新四军的绝大部分指战员,都已经扯下了那个帽徽并哧之以鼻。

(第18集团军的缩写)

然而在大敌环伺之下,这样就有国共两军爆发大规模内战的可能,必然是亲者痛仇者快的局面,于抗日大局不利。因此经过反复思考,延安方面制定了政治上取攻势、军事上取守势的方针。

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在1941年1月17日,重庆当局宣布撤销了新四军的番号,但是我方仍然以陈毅为代理军长,在盐城重建了新四军军部,并将八路军的一部分纳入到新四军战斗序列,重新编组为七个师。

对方撤销了番号,我方继续保留和重建,其实就是一种态度,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态度。

在政治上最终狼狈不堪的重庆当局,自1941年3月起被迫做出相关承诺,停止了军事进攻和摩擦,而新四军番号的问题,实际也就不了了之。

(注意第18集团军的臂章)

二、解放军名称的改换和暂停

在日本投降的前夜,重庆和延安都分别召开了高层会议,研判抗战胜利后的政治和军事形势。蒋某人嘛,当然贼心不死,意欲以武力消灭八路军、新四军,同时还要甩锅,企图把内战爆发的责任推到延安一方。

而延安方面,也在1944年8月20日召开了重要会议,其中重要的一个议题,即是抗战胜利以后,我党领导的军队是否应与“国民革命军”正式脱钩,毕竟共同的敌人将不复存在,我军仍然要保持自己的独立自主性。

因此少奇同志在会上建议:“正规军、游击队合起来叫解放军,或加之为国民革命军解放军”,这是迄今为止,历史档案资料中第一次出现“解放军”的称谓,当然还只是建议。

这才有了8月间罗荣桓司令员的提案,在中央原则同意的基础上,各战略区的人民军队纷纷开始使用“解放军”的称谓,但是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多在前面冠以地名,如:“山东人民解放军”、“南路人民抗日解放军”、“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等等。

这个军队名称的言外之意,是我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包括八路军、新四军、东北抗联、华南抗日游击队,将分别接受日军投降并消灭日伪残余,进而解放被日寇奴役的地区和人民,同时,也能够与重庆方面的军队明显区分开来。

不过形势很快有所变化,至1945年8月22日,蒋某人已经第三次急电延安,邀请毛主席前往重庆进行谈判,主席则于8月24日回电表示:“梗电诵悉,甚感盛意。鄙人亟愿与先生会见,共商和平建国之大计”。

(第18集团军总司令)

说直白点,蒋某人是在“和平建国”幌子下包藏祸心的电邀:如果毛主席不去重庆谈判,就可以把未来内战爆发的责任推给延安;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国内和平协定,最终还是要把这口锅甩出来。

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我军全部改换称号,公开脱离国民革命军序列,在政治上就比较被动了,对手可以抓住这个问题大作文章,攻击我方没有“和平建国”的诚意:你看,你们的军队都自立门户了。

而重庆谈判的焦点,又肯定是解放区政权存续问题和人民军队的所谓“整编”问题,出于战略和政略上的考虑,延安决定暂时叫停各战略区部队改称为“人民解放军”的工作,以免在政治上陷于被动。

1945年8月26日,延安急电华中局发出重要指示:“新四军名称不变”。不久以后,罗荣桓同志率山东军区部分机关和部队,奉命挺进东北,随后以陈毅率新四军军部北上,全面接手山东的工作。

(新四军军长)

陈毅当时的职务,即更改为“新四军军长兼山东军区司令员”,也就是说,“山东人民解放军”的称谓仅存在了很短的时间,就因为形势的变化而停用了,山东我军各部对外仍然称为八路军、新四军。

其他战略区也是如此,比如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等大军区,所属部队仍然佩戴“八路”或者“18GA”(第18集团军缩写)的臂章,以表明部队的番号并未发生变化,当然这都是斗争策略的需要,与部队的性质无关。

至于进入到东北的八路军、新四军部队,则根据东北地区特殊的环境和形势,一度统称为“东北人民自治军”,1946年初再更名为“东北民主联军”,总之都没有使用“人民解放军”的名义。

三、解放战争初期维持不变

全国解放战争大体上可以分为六个阶段,包括序幕期、战略防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战略决战和战略追歼,大致来看,在前三个阶段中,我军仍然没有在整体上进行称谓的改变。

1946年6月底,以敌人进攻中原解放区为标志,解放战争全面爆发,这同样也标志着蒋政权撕毁了墨迹未干的《双十协定》,各地我军属于奋起自卫还击,自然也赢得了民心和政治上的主动。

党史学者对此总结道:“由于后来蒋当局撕毁双十协定,向着当时比它弱小得多的这支军队开始了新的围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人民军队只能开展自卫反击战争”。

注意其中的关键词,理论上双方还都是“国民革命军”,你悍然发动进攻,我当然要自卫!

(罗帅到达东北)

社会各界和各民主党派,也对蒋政权破坏和平协定挑起内战的倒行逆施,纷纷表达了愤慨和谴责,敌人企图“甩锅”的阴谋宣告破产。事后来看,之前紧急叫停改称“人民解放军”的工作,既十分必要也非常高明

因此在战争的序幕期,乃至于解放战争的初期(包括战略防御、战略相持阶段),各地我军仍然沿用着八路军、新四军(东北不计)的称号,毕竟击退敌人的进攻是第一要务,改换名称其实并不重要。

比如1946年6月中旬,陈、宋首长在《山东军区关于讨逆战役总结》中写道:“八路军、新四军、山东与晋冀鲁豫部队,应山东广大人民之请,于6月7日晚起至13日止先后解放张店等地”。

(罗帅在山东)

再比如1946年9月11日,延安给中原局的指示电中写道:“敌人的进攻是能够被粉碎的,只要这一进攻被粉碎了,我中原部队与八路军、新四军主力,就必定能够汇合一起,这种信心应在一切指战员中建立起来”。

而随着政治和军事形势的不断明朗,人民军队的整体改称必然也提到日程上来:既然解放战争已经进入深水区,我军再继续沿用八路军、新四军的番号实无必要了,也不利于阵营区分和部队的政治动员。

党史学者对此指出:“我们的敌人已经改变了,面对代表官僚资本主义的敌军,我们这支军队正好代表的是广大的人民群众,所以这时候叫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应该没有问题了”。

在这样的局面下,我党领导的人民军队,在整体上改称“人民解放军”已是呼之欲出了,实际上,早在1946年9月中旬,《解放日报》在社论中就首次使用了“人民解放军”的称谓。

四、人民解放军称的全面启用


1947年2月10日,原八路军总指挥、第18集团军总司令朱德,首次以“人民解放军总司令”义签署命令。随后在3月下旬,新华社连续播报以“人民解军总部发言人”名义发表的相关谈话,这都是信号。

到敌人进犯延安的3月以后,我军首脑机关开始正式使用“人民解军总部”的名头,标志着自上而下的改称,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

1947年6月,刘邓大军千里跃进大别山,揭开了我军战略反攻的序幕,全军改称也进入了快车道,不过这样的改称并非一步到位的,而是各大军区、各野战军陆续进行的。

(华东人民放军奖章)

1947年7月29日,晋冀鲁豫军区下令所属部队改用“中国人民放军”臂章,两天后的7月31日,彭老总率领的西北野战军,也正式更名为“西北人民解放军”。

华东野战军成立的1947年1月间,山东和华中的我军部队,正式停用“新四军”的番号,所以新四军这个番号存续了将近十年,及至7、8月间,华东我军也开始使用“华东人民解放军”的名义。

1947年10月10日,毛主席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发表,正式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这是全军即将改称“人民解放军”的重要节点,亦被称为《双十宣言》。

东北我军的改称相对较晚,东北民主联军所属的野战部队和地方部队,于1948年1月1日正式改称为“东北人民解放军”,不久细分为东北军区部队、东北野战军两大部分。

需要指出的是,在战略相持和战略反攻阶段,各战略区的人民军队,虽然逐步使用了“人民解放军”的名称,但是碍于战事紧张和条件的不成熟,并未统一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

主要原因,当时的各大军区部队毕竟还是“各自为战”,只要保持区域内部队的名称和番号统一即可,以不影响作战为大前,毕竟改称、改番、更换胸标臂章和旗帜,那都需要时间的。

直到1948年11月1日,在辽沈战役基本取得完胜的情况下,中央军委才正式下达了《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的命令。

因为解放战争进入到了战略决战阶段,军事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东北野战军和华北军区部队、华东野战军和中原野战军,都将进入到联合作战的状态,统一名称和番号势在必行。

命令要求我军各大军区、各野战军部队,统一开始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称,而不再使用原来的东北人民解放军、华东人民解放军等名称,比如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第四野战军等等,

命令同时要求所有团以上各部队的番号,均须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至此完成了人民军队称谓、序列和番号的统一,从那时起,“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名称一直沿用至今。

当然,军委的这道命令发布后不久,便爆发了淮海战役和平津战役,戎马倥偬,几大野战军相关的改称和整编工作,是三大战役全部结束后,在1949年春季的休整期间才全部落实的。

一般说来,在渡江战役发起之前,全军确实已彻底完成了改称和整编工作,而此时解放战争也进入到了最后一个阶段:战略大追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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