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有什么证据说字的本义,而不是在臆想呢?
首先《说文解字》有一个明确的承传,并通过承传勾画了一个范式系统。中文是象宪象之形。宪象即典范式样。用现代话来说就是范式。象“宪象”之形。所以造字有六种类型。1、指事。以事为类,设定典范(宪象)为参照,与之相与比述。2、象形。以物之形典范(宪象)为参照,与之相与比述。3、形声,以发声的部件作为典范(宪象)为参照,与之相与比述。4、会意。以构件作为典范(宪象)为参照,与之相与比述。5、转注。通过典范(宪象)与典范(宪象)的参照。与之相与比述。6、假借。通过构件组合后作为典范(宪象)为参照,与之相与比述。意义的来源是以典范(宪象)为参照与之相与比述来理解。
依凭典范(宪象)本身为参照来理解。这是第一个依据。比如:鸟的脚印、兽的脚印、人的脚印只要有经验的人一望便可将其分别。即意义是否具有确定性。
其次是典范(宪象)构成为参照之相与比述来理解。典范(宪象)构成的合理性。即意义是否具有合理性。
第三,通过对典范(宪象)本身为参照之相与比述之衍义相关性。即衍生意义是否具有相关确定性。
第四,通过对典范(宪象)的构成元素的系统相关性。来检验对典范(宪象)的构成意义的合理性。
第五,通过典范(宪象)作为偏旁部首时与之相关性来检验典范(宪象)所构成意义的确定性。
第六,典范(宪象)的文化效用来见证其构成意义的合理性。
比如:《说文解字》:“中,内也。从囗、丨,下上通也。”。
(囗:参见三画之四“囗”)
(丨:参见一画“丨”)
“囗、丨”两范式叠加。犹种子生根发芽上下通指向于外壳以内者是中字之范式。读作zhōng ㄓㄨㄥˉ。(“囗、丨”两范式叠加。“丨”上下通于囗犹性交者是中字之范式。读作zhòng ㄓㄨㄥˋ。性交即下种。故“中”又有由外入内的意蕴。相对于种子外壳之内是种子之中间。相对于种子外壳之内核是种子之中心。中是一个相对之认识。相对上下通便有导向进入内部的意蕴。
第一,“中”导向的是种子的中心。是种子必有中心,种子的中心内核是仁。内容非常确定。
第二、生根发芽上下通用“丨”表达没有问题。种子外壳用“囗”表达也没有问题。(
)、(
)。
第三,构件“囗”、“丨”在其他字形中可以通用,而不必专门另外解读。
第四、凡以“中”字之字义皆出自其范式:都与种子生根发芽之导向有关联。
第五、凡以“中”字为偏旁的字,都与种子生根发芽之导向有关联。如:种、钟、肿、忠、仲、盅、冲、忡、史、事、使、、、等等。如:(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
(又:参见二画之二“又”)
(中:参见四画之三“中”)
又、中两范式叠加:记述发展过程之经历犹记录把握种子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之生长规律者是史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吏,治人者也。从一、从史,史亦声。”。
(一:参见一画“一”)
(史:参见五画之四“史”)
一、史两范式叠加:按照所把握之种子生长规律般治理人事犹依律而行职以治人者是吏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使,伶也。从人、吏声。”。
(人:参见二画之一“人”)
(吏:参见六画之十一“吏”)
人、吏两范式叠加。犹以律而行职令人作为者是使字之范式。
《说文解字》:“事,职也。从史,之省声。”
(史:参见五画之四“史”)
(之:参见三画之三“之”)
史、“之省”两范式叠加:把握种子生根发芽生长规律而有所作为犹任职者是事字之范式。
从“中”、“史”、“吏”、“使”、“事”的演绎。我们仿佛看见鸟兽蹏迒之迹。
第六、中字之范式蕴含了丰富的文化底蕴。中字之范式提示中是一个相对之认识。相对认识是世界观。中字之范式导向的是种子内核中心。种子内核是仁。人如种,子这是人生观。有仁为好,无仁为坏,这是价值观。
所以《说文解字》的字义来源具有确定性、系统性、合理性、方法性、以及可检验性。所以《说文解字》的释义不是臆想,也不是胡猜冒料。至于本义只是将范式(宪象)作最基本的相与比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