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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成语

《道德经三百问》:190. “袭常”还是“习常”?

2023-05-06 21:54:03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为袭常。”本章最后一句是傅奕和帛书本,河上公和王弼本为“是为习常”。“袭常”还是“习常”?先看古人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见小曰明’,萌芽未动,祸乱未见为小,昭然独见为明。'守柔日强’,守柔弱,日以强大也。'用其光’,用其目光于外,视时世之利害。'复归其明’,复当反其光明于内,无使精神泄也。'无遗身殃’,内视存神,不为漏失。'是谓习常’,人能行此,是谓习修常道。”他引用原文“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的“曰”为“日”,有点特别。“习常”是习修常道。

王弼注:“为治之功不在大,见大不明,见小乃明。守强不强,守柔乃强也。显道以去民迷。不明察也。道之常也。”“习常”指无祸殃是道之常态。看现代名人学者的解释:

余秋雨翻译:“能见细微,叫明。能守柔弱,叫强。那就用它的光,复归其明,不留祸殃,习以为常。”并解释:他“看上了'袭常’这两字与'习以为常’这个成语的过渡,因此采用了第二种解释,即袭习同义。”(余秋雨:《老子通释》北京联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157页。)“袭”、“习”同义,缺乏可信依据。

南怀瑾认为:“'习常’,就是经常练习的意思。练习什么呢?练习复归那个永恒生命的本来。”(南怀瑾:《老子他说》续集 东方出版社,2010年,第165页。)“习常”是经常练习,有点牵强附会。

陈鼓应今译:“能察见细微的叫做'明’,能持守柔弱的叫'强’。运用智慧的光,返照内在的明,不给自己带来灾殃;这叫做永续不绝的常道。”并注释:“袭常:承袭常道。”(陈鼓应:《老子今注今译》 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266-267页。)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能明察秋毫则心明眼亮,能坚守柔弱就十分刚强。

见,是看到、看见的意思,不读xiàn(现)了。“见小”就是能看见细小的东西,明,即明察。明察则须明眸。明眸、睿智,心明眼亮才能明察秋毫、深明大义,看清事物的本质。

“守柔”就是坚守柔弱,像水一样能够以柔克刚,那才是十分刚强的表现。曰,读yuē,主要有四种意思:一说,二为,三叫做,四为语助词。在这里肯定不是“说”的意思。那么,是后面三种的哪一种呢?

把“为”代替“曰”就是“见小为明,守柔为强”也说得通,但不是很贴切。把“叫做”代替“曰”就是“见小叫作明,守柔叫作强”,给“见小”“守柔”下这样的定义,不妥。把“曰”看成是无实义的语助词,可以去掉,那么这句就变成了“见小,明;守柔,强”意思明白贴切,说得通。如《诗经·国风·东山》:“我东曰归,我心西悲。”我从东方回归,我心忧西方故国悲伤。曰,没有实际意义。

所以,河上公把原文改为“见小曰明,守柔日强。”注为:“萌芽未动,祸乱未见,昭然独见为明。守柔弱,日以强大也。”前面的“曰”理解成“为”,后面的“曰”改成了“日”。虽然意思不错,但原文乱了。

“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用谁的“光”?什么“光”?复归谁的“明”呢?运用智慧之光,再使内心更加清明亮堂,终身就不会有祸殃。这是在“见小曰明”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再充分利用道之光或者智慧之光,去照亮自己的内心,对任何题都可以看得很清楚,就不会遗留任何祸殃在你身上,也就是终身不会有祸殃。或者说,要尊道贵使自己获得智慧之光,再运用自己的智慧之光照亮自己的内心,更加心明眼亮、明察秋毫。本章用了十个“其”,都是一个意思吗?好像不是。其,在这里可以作代词,也可以作形容词,词性不同翻译也就不同了。

“是为袭常。”这就是为了更好地承袭道之常规、道之原理、道之核心思想。王弼、河上公版本“袭”都为“习”,“习常”与“袭常”翻译就不一样。王弼注:“道之常也。”尊道贵没有祸殃是习以为常。河上公注:“人能行此,是谓习修常。”人能做到这一步,对的修炼就到家了。

“袭常”是总结语。依据前文“见小”、“守柔”、“用其光”都是遵循道,传承道,利用道,其结果是“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所以,“袭常”比“习常”更符合原文的意思。

本章的核心思想就是清心寡欲,尊道贵德。人活在世上不受纷纷扰扰的世事干扰,一心向道,一心向善,知足常乐。而在现实中,人们往往安静不下来,心比天高。民间传说故事“人心不足蛇吞象”,就说的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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