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晟编钟
在北宋音乐史上,范镇有着特殊的位置。他多次参与音律审定,执着乐议数十年,并在归隐之后,以私人身份完成大乐铸造。他的音律理论与实践,丰富了北宋礼乐文化的内涵。
退隐许昌之后,他以全部的精力,投入一项新的事业——核定乐理标准,铸造了一套全新的宫庭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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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祐三年(1088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宋哲宗与太皇太后率群臣来到延和殿,试听范镇创制的新乐。
早在宋初,就有人指出大乐音声过高,竟比唐音高出五律。其后,不断有人予以纠正,但在方式方法上多有歧见。范镇自宋仁宗时屡次参与音律审定,直至人生暮年融会贯通,并以私财铸乐,奉献宫廷。
朝廷赐诏嘉奖道:“惟我四朝之老,独知五降之非。审声知音,以律生尺。究观所作,嘉叹不忘。”
值此盛事,新科进士以《延和殿奏新乐》为题献赋,主考苏轼率先垂范。
“天听聪明而下就,时风和协以徐回。歌工既登,将叹贯珠之美;韶音可合,庶观仪凤之来。”苏轼将范镇新乐称为“元祐新声”,并高度评价“虽退身而安逸,未忘心于论讨”的范镇:“道欲详解,事资学博。倘非夔、旷之徒,孰能正一代之乐?”
此时,81岁的范镇已病体难支,乐奏三日之后,逝世于颍昌。
据说,辞世前数日,范镇原本花白的眉毛和胡子全部变黑了,面目郁然如画。
他完成了数十年来的心愿,可以无悔地辞别人间。
宋大晟编钟图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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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说:“吾与景仁,兄弟也,但姓不同耳。”范镇说:“司马君实与予莫逆之交也,惟议乐为不相合。”二人在乐律上见解不同,争执了三十余年。
《汉书》称:“以上党羊头山黍(秬黍,一种黑米)度为尺,可定黄钟。”黄钟,是区别五音十二律的基础。
有人主张先用秬黍定尺度,再制黄钟;有人则主张直接用秬黍先定黄钟律管,再生尺度。
皇祐四年(1052年),范镇上书要求以后说改定雅乐,招来司马光的坚决反对。
后来,两人以围棋定胜负。司马光负,暂缓争论。
熙宁六年(1073年),已告老的范镇带着八篇乐论,自许昌到洛阳看望司马光。时隔21年,二人争论数天没有结果,便以投壶定胜负。
司马光胜出,欢呼道:“大乐还魂矣!”
元丰三年(1080年),朝廷命范镇与刘几审议雅乐。因与刘几见解不合,范镇拒绝领功:“此刘几乐也,臣何预焉!”
元丰五年(1082年),范镇回到许昌继续音乐研究,与司马光通过书信讨论了三年之久。司马光坚决反对他上奏乐论:“光宁可为景仁屈服,景仁所论为是,光所论为非,不愿景仁上此奏也。且景仁所论果是,但存文字传于后世,必有施行之时,何必汲汲自荐于今日也。切告切告,不可不可。”
范镇拒绝了司马光的建议。郊庙礼乐牵涉着天人和谐,国家兴衰,他必须有所担当。
韩维一度参与乐议,赋诗取笑二人的执着:
“少年议乐至颠华,作得文章载满车。
律合凤鸣犹是末,尺非天降岂无差。
劳心未免为诗刺,聚讼须防似礼家。
一曲银簧一杯酒,且于闲处避风沙。”
时在洛阳的范纯仁见证了这一争执,建议不必分出胜负,
“辨璞待炎火,知松须岁寒。
善教已乃孚,大器久始完。
人虽不我合,留俾后世看”。
宋听琴图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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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范镇决定自铸乐器时,司马光表示坚决反对:“将来有人看到景仁铸乐不符要求,难免会质疑:景仁是贤者,怎么会制作这样的器物误导世人呢?”
范镇没有听从。他募工制成周釜、汉斛时,曾对人说:“这是律度之祖,知此则可以知乐。”
在铸乐的过程中,范镇克服着种种困难,也承受着难言的痛苦——他的两个儿子相继丧亡。
元丰五年(1082年),被范镇称为“吾家千里驹”的三子范百岁离世,只有29岁。
元祐元年(1086年),其次子范百嘉在司马光面前突发急病被抬回颍昌,于次年二月辞世,时年39岁。
范百嘉辞世,身后有十余未成年子女,留下沉重的家庭负担,也给老年范镇带来巨大的精神创伤。
侄孙范祖禹特意告假前来探望:“亲叔祖端明殿学士镇行年八十,居颍昌府,多苦腹疾,近以次子丧亡,忧伤尤甚,臣之私情所不安。”
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范镇以个人之力,完成大乐铸造。铸乐用铜来自太常寺,但其余花销,皆由自己承担。
吕希哲《吕氏杂记》称:“范蜀公躬亲砻错型范之事,亦已劳矣,费私财亦数千计,逾年然后成。”
但据范镇与司马光的通信,铸乐过程持续了三年以上。
时人记载,范镇所制石磬声色沉闷,石料就近取自阳翟县山中。而太常寺上佳石料堆积如山,他根本不知道。
这一事实表明,官方对范镇的铸乐大业支持有限。
大宋礼乐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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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宋一代,涉及黄钟标准音高问题的讨论有十几次,参与者二十余人。
在后世看来,无论是范镇主张的以律生尺,还是司马光支持的以尺生律,将解决问题的关键寄望于几粒黑米,均是舍本逐末。
范镇新乐被认为是一家之学,并未得以应用。
北宋末年,有一个叫魏汉津的人提出以皇帝指节为尺度设定音律,无人敢有异议,从而解决了缠讼多年的难题。魏汉津曾跟从范镇铸乐,执行的正是范镇标准。
当时,王得臣向友人请教:“乐之高下不合中声,何以察之?是以积黍定管,生律而知耶?”
友人答道:“不然。凡识乐者,惟在于耳聪明而已。今高乐,其歌者必至于焦咽而彻;下乐,其歌者必至于晻塞而不扬。”
事实上,北宋屡次审音,起决定作用的均为乐工与歌工。
景祐年间,李照主持审音,歌工嫌其定音太浊,难以歌唱,遂私赂铸工更改了铸造标准。
魏汉津提出按宋徽宗中指长度、径围定律,最终只采用了长度,再由乐工随声调整。
后人感慨道:“学士大夫之说,终不能胜工师之说。是乐制虽曰屡变,而元未尝变也。”
范镇付出巨大心力得来的新乐,犹如昙花一现。他视如生命的大业,以荒诞的形式得以完善。
后世不会忘记范镇的音乐实践。
这是他高贵情怀的体现,有所捍卫,不懈以求。
这也是无法摆脱的悲剧——自以为找准了方向,却一直身在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