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声明的是,我并不想把这片文章写成自己的“投职简历”,或是一篇刻在墓碑上也毫无违和感的“人物生平”,但作为开场白,一些基本的自我介绍还是有必要的。多少年来,我一直为高中语文书所绑架,被万千学子当成两页背到天昏地暗海枯石烂的课文,然后塞进那几道默写题的空格里,不得超生。我等啊等盼啊盼,一直也等不来个“谓我心忧”的发言人,实在没法了,那就自己给自己平反呗。
(一)王勃的王,不是滕王阁的王
敝姓王名勃,字子安。
公元650年,唐永徽元年,高宗执政的第一个年头。
七月,某个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夏日。
绛郡龙门县(今山西河津),王福峙家一处深藏在高墙浓荫后的厢房里,兀然响起一阵稚气而洪亮的啼哭。窗棂上两只卿卿我我的小雀闻声而遁,翅膀掠过,曳动起一地斑驳的树影。
一个面色苍白的女人,一个为她擦着冷汗的男子,一个喜笑颜开的接生婆。
受惊的鸟儿落回窗棂,万物重归静好。
这,就是我与这个世界的初见。
很快,家人便发现了我与其他孩子的不同。
从父亲的文案上随手顺走一本经史子集,便能失踪一个下午。
和邻家孩子约好一起放风筝,赴约时风筝没见着,只在袖管里藏了一本袖珍的《吴越春秋》。
若犯了什么错,只要别下“书房禁足令”,罚站罚饿罚下跪,咱悉听尊便。
在我六岁时,父亲的好友杜叔叔(杜易简)来家中做客,偶然看到了我平日里乱笔涂鸦的几篇草稿,大为赞叹,信口拈来《世说新语》中谢安、谢玄将人才比作宝树的套话,把我和两个哥哥凑成对儿,一夸一家;
“此王氏三株树也!”
后来的许多年里,我听遍了各种各样的溢美之词。但这句来自生命启蒙之初的肯定与嘉许,却一直萦绕耳畔,记忆犹新。以至于在十多年后那个万里无云的秋日,我倚在滕王阁的阑干上信笔挥毫时,都在脑中熙然闪现:
“非谢家之宝树,接孟氏之芳邻”。
九岁,我将颜师古先生所注的《汉书》通读完毕,将自己有异议的地方记录下来,搜集史料加以论证,整理后竟达十卷之多。我将自己这第一本读书笔记取名为《指瑕》。不到月余,十里八乡的文人已遍视之。
父亲将我成长的点滴看在眼里,甚是欣慰。一有空便将我抱在膝头,翻讲那些我早已倒背如流的“家族史”——
我的祖父王通,乃前朝之儒门高第,官至蜀王侍读,曾“西游长安,见隋文帝,奏太平十二策”,后来归隐回乡专攻学术,续六经,著《中说》。
我的从祖父王绩,号“东皋子”,隋末举孝廉,撰《五谷先生传》,被尊为“酒家南董”。注有《老》《庄》,时人谓之“旷怀高致,直追魏晋高风”。
每次说到这里,父亲的话锋便戛然而止,用力地捏捏我的脸蛋,一声长叹。
我知道他那声叹息里没说完的话——
家门如是,虽为诗书之第,却非显贵之族。
虽不乏博学广知的子弟,却总无平步青云的机缘。
在我们那个时代,没有朝服和乌纱帽撑腰的智慧与文采,终究有些底气不足。
王家,亦如每一个有才名而无官名的“书香门第”一样,有骄傲的资本,却没有骄傲的资格。
时代的无奈,是时人的宿命。
但所谓“少年自有少年狂”,锋芒初露的我已经在心里写好了讨伐命运的檄文。
为了光宗耀祖,为了名扬千古,为了金门朱户,为了锦绣膏粱。
千百个秉烛苦读的寒窗之夜终究没有相负,让我在如此稚嫩的年纪便拥有了陆海潘江的才情。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东风不来?
那咱自己去请。
(二)成功的马屁精,失败的段子手在唐朝,一个文人要想当官,除了按部就班地走完科举入仕的“程序链”外,貌似没有第二种选择。
那就真的一条路走到黑吗?别人适用,我王勃不行。
总是踩着别人的脚印,怎么能走出自己的人生。
自打从娘胎落入凡间的那一天起,我就注定不是一个随波逐流、与世浮沉的人。
谁让咱是初唐四大才子之首呢,从高祖开国到玄宗登基,百年才出一个的风云人物,要是没点儿标新立异、超群轶类的壮举,我都对不起自己的百度词条。
十四岁,我结束了三年的学医生涯,拜别老师曹元,返回家乡。
那天,凝望着繁华如梦的长安城在马车飞扬的尾尘中渐行渐远,我在心里对自己说:
我会回来的,很快。
同年,我写就了一篇《绛州上官司马书》,算是自己当时最满意的骈文习作,一时被全郡内外的地方官员传为佳话:
“圣人生而万物睹,太阶平而四国会。
故曰有非常之后者,必有非常之臣;
有非常之臣者,必有非常之绩。”
“邀时誉,忘廉耻,徇苟得,设向背於朝廷,立纵横於势利。
五尺微童,所以固穷而不为也。”
十五岁的秋天,万物凋零。我却在萧飒的北风里,嗅到了花期的临近——
朝中新晋宰相刘祥道奉旨巡行关内,广开言路,洞察民生。
机不可失,属于我王勃的季节要来了。
我把自己关在书房几个日夜,咬文嚼字,给宰相大人上书一封,引尽平生所学,抒发了一番自己对时政的见解,反对高宗出兵讨伐高丽的侵略政策:
辟地数千里,无益神封;勤兵十八万,空疲帝卒。
警烽走传,骇秦洛之甿;飞刍挽粟,竭淮海之费。
所以慷慨于君侯者,有气存乎心耳。
刘老先生读罢,一拍大腿,两眼放光:“此神童也!”并将我的大作带回长安,传视朝野。
这要是放在今天,就好比总理把一篇初中生的习作在人民大会堂念给了所有局委,那种轰动效果和热搜度,不必多言。
至此,我的文章终于被我最想让读到的那群人读到了。
这场出师大捷的华丽首秀,让我对未来充满了无限憧憬。
出名要趁早,打铁要趁热。
随后的两年间,我通过朝中官员先后向当时的最高统治者唐高宗献上了《宸游东岳颂》和《乾元殿颂》,将大唐的万类霜天、千种风流尽收笔底,把高宗的祖宗十八代夸了个遍(连皇后和太子也没放过),终于“惊动圣听”,未冠而仕,被授予朝散郎,成为有唐以来最年轻的朝廷命官,虽说只是个从七品的闲职,但对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而言,却有着里程碑般的非凡意义——
我终于在帝都长安扎下了自己的根,终于在这个回天转日、俯瞰众生的朝堂上分得了一席之地,终于得到了李唐王朝最高统治集团的认可。
从古至今,所谓的“贵人”大抵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知而不遇”,有与你琴瑟相谐的默契,却没有让你飞黄腾达的能力。
第二种是“遇而不知”,拉你一把,帮完了事,根本没兴趣了解你这个人。
第三种,也是最为难得的一种,便是“知而遇”。
这种人,既能懂你,又能用你。
在精神上给你归属感,在物质上给你安全感,在生活中给你存在感。
沛王李贤,就是为我量身定制的第三种贵人。
当上朝散郎后不久,经一位官员举荐,我投到六皇子李贤门下做署府修撰,掌管国史。上任不久,便被召去和其他沛王府的门客一起撰写朝议时的建言素材。我借此机会,再次大展身手,一气呵成写下十则《平台秘略》,论孝行,论贞修,论文艺,论忠武,论善政……
这位刚及总角之年的小皇子自幼便钟情于孔孟之学,醉心于文墨之道,早就对我送给他老爹的两篇殿颂有所耳闻,如今读罢这十则建言,大有相见恨晚之意,当即便征我为王府侍读,从此愈发“爱重之”。无论游园打猎,读书论道,行令吟诗……与我行则连舆,止则接席。
于是,我就这样迎来了生命中的第二次蜕变。
从一个不入流的小郎官,变成了沛王府炙手可热的“大才子”。
李贤对我是如此之好,常常令我忽视了他尊贵的皇子身份。抛开君与臣、名与禄,我们不过就是两个年龄相仿,志趣相投的文艺少年,如一对雪白的锦鲤般遨游在属于自己的半亩方塘里,身边水色清朗,眼底浮生安详。
得主如此,夫复何求。
现在想来,在沛王府的那两年,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
俗话说,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当我以为一场精彩的传奇人生正如长轴山水画般在眼前徐徐铺展之际,却不知自己已经抵达了命运这场登山游戏的最高峰,剩下的,只有下坡路了。
公元668年,一个和煦晴好的春日。
沛王邀请自己的弟弟(即七皇子英王李显)到府中做客,照例让我陪侍左右。酒足饭饱后,两个小兄弟突然来了兴致,玩起了“斗鸡”。
在唐朝,斗鸡是一种普及度很高的大众娱乐形式。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布衣芒履,圈粉无数。连民谚都道:“生儿不用识文字,斗鸡走马胜读书。”
这本是一场再平常不过的游戏,不会改变任何人的命运。而我,也将继续傍在这个备受高宗宠爱的皇子身边,坐拥着写不完的琅琅盛景和望得到的步步高升,今年欢笑复明年,秋月春风等闲度——
如果我没有临场发挥,写下那篇为李贤助兴的《檄英王鸡》的话。
但是命运这本字典里,没有“如果”。
“两雄不堪并立,一啄何敢自妄。
于村于店,见异已者即攻;
为鹳为鹅,与同类者争胜。
牝晨而索家者有诛,不复同于彘畜;
雌伏而败类者必杀,定当割以牛刀……”
多年以后,我再回忆起自己当年的遣词用句,终于渐渐理解了高宗和武后读到此文时,何以会发那么大的火,一纸“离间皇子”的罪诏,便收回了我刚刚得到的一切,将我逐出沛王府还不解气,索性连长安也不让我呆了。
我不怪君王的绝情,只怪自己的莽撞。
跟“王储”这两个字眼有关的一切,从来都不是可以开玩笑的话题。
就算是只鸡,你也不能乱写。
所谓言者无心,听者有意,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都可能被放大,任何一个简单的用词都可能被遐想,任何一个单纯的动机都可能被误读。
九曲黄河水,百转帝王心。
长安,是他的江湖,不是我的池塘。
离开帝都那天,下了好大的雨。
十九岁的雨季来了。
厚重崔巍的长安城门在身后徐徐闭紧,我阖上眼,听着车外淅淅沥沥的雨声,只当自己做了一场梦。
王子安,快点长大吧。
那时我还不知道。
世界上,有一种人,是长不大的。
别路馀千里,深恩重百年。正悲西候日,更动北梁篇。
野色笼寒雾,山光敛暮烟。终知难再奉,怀德自潸然。
——《秋日别王长史》
(三)被故事讲完的人离开帝都后,我没有允许自己零落的车辙流浪太久。马鞭一挥,直奔剑南道。
常言道,“少不入川,老不出蜀。”
川蜀之地,天府之国,自古就是心灵的疗养胜地。
在这里,我一呆就是三年。
揣着一颗疲惫已极的心,在清风明月的陪伴之下、鸟声林影的环抱之中日渐静定,洗去帝都的烟火气,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命定位和价值追求。一边游山玩水,寻亲访故,一边舞文弄墨,笔耕不息——
肃肃凉风生,加我林壑清。
驱烟寻涧户,卷雾出山楹。
去来固无迹,动息如有情。
日落山水静,为君起松声。
——《咏风》
长江悲已滞,万里念将归。
况属高风晚,山山黄叶飞。
——《山中》
乱烟笼碧砌,飞月向南端。
寂寞离亭掩,江山此夜寒。
——《江亭夜月送别其二》
不经繁华,不觉苍凉之美。不履喧嚣,不识淡泊之趣。
不阅人心,不道世情之苦。不历浮沉,不知初心之宿。
巴蜀千日,如一个安详而清冷的梦境,沉淀着我,升华着我,让我的笔尖越来越贴近大地,贴近人间,贴近自己最真实的心跳。
然而,这个梦,醒得太快了。
咸亨四年,公元672年,我回到长安。
当时的礼部侍郎裴行俭大人爱惜我的文采,听到我的文名,多次召用。
但今日之我,早已不是三年那个天真而虚荣的少年。
我自问一无安抚苍生之策,二无开疆守土之功,不齿以虚名窃居人上,便作文述志,婉言谢绝,结果却触怒了裴侍郎,被斥为“才名有之,爵禄盖寡”。
第二年,我偶然从朋友陆季友那里听说虢州的山区生长着很多珍稀药草,出于学医之人的本能,很想去收集一些,顺便找个借口离开长安这片是非之地。便托人举荐,寻了个不起眼的闲职:
虢州参军。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此趟虢州之行,将是自己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走上仕途。
刚上任没几天,我与同僚的关系就闹僵了。
他们嫌我恃才傲物,目中无人。
我嫌他们官官相护,同流合污。
我知道自己和他们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
互相都看不顺眼,却谁也无法改变。
然而,成为太多人的“眼中钉”,终究不是什么好事。
不久后,我就被卷入了那场震惊全国的“擅杀官奴案”。
关于这件事情,《新唐书》给出的官方版本是这样的:
“官奴曹达抵罪,匿勃所,惧事泄,辄杀之。事觉当诛,会赦除名。父福畤,繇雍州司功参军,坐勃故,左迁交址令。”
在这里,我不想做过多的解释。
口无实凭,公论难定。史无详载,真假难分。
有人说,我是一时糊涂,失手成恨。
有人说,我是被人构陷,负屈含冤。
无论怎样,千年之后的今天,我早已不再纠结于所谓的真相——
为了放过盛唐,更为了放过自己。
一年后,曹达案渐渐平息。我再次接到朝廷准予复职的诏书,却早已无入仕之心,再不愿踏入宦海一步。
在过去这短短一年的时间里,我每天都将自己反锁进书房,深居简出,足不窥户,完成了祖父王通《续书》所缺十六篇的补阙,并撰写了《周易发挥》、《唐家千岁历》、《合论》、《百里昌言》和大量的诗文作品。
穷途非所恨,虚室自相依。
城阙居年满,琴尊俗事稀。
开襟方未已,分袂忽多违。
东岩富松竹,岁暮幸同归。
——《送卢主簿》
空园歌独酌,春日赋闲居。
泽兰侵小径,河柳覆长渠。
雨去花光湿,风归叶影疏。
山人不惜醉,唯畏绿尊虚。
——《郊兴》
书斋里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
转眼,已是公元676年,唐上元三年,春。
我启程南下,看望因当年“曹达案”被我牵连、贬为交址令的父亲。
八月,踏上归途。
坐船横渡南海时,却逢天时不利,整片海面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我闪避不及,被一个浪花卷入水中,虽被船夫和侍从及时救起,却元气大伤,患上了“惊悸之症”。
自此水火不交、夜寐不宁,在病痛与忧郁中度过了自己最后的短暂时光。
带着我的“落霞孤鹜”和“秋水长天”, “白首之心”和“青云之志”,
流散在盛唐的风烟里,永寂于历史的星空下。
那年,我27岁。
我再也不用惧怕苍老,因为我再也无法老去,
去写我没写完的诗,走我没走完的路,做我没做完的梦。
我的一生,看尽风月无涯的锦绣山河,也食下冷暖自知的人间烟火。
尝过冰的凉薄,火的炽热,走过雨的纠结,风的洒脱。
当过寻梦人,也做过流浪者。
若有一天,世间已无滕王阁,愿你们依然能记得我——
敝姓王名勃,字子安。
一个没来得及讲完故事,就被故事讲完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