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将军福康安出征西南归来,要户部报销军费。当天晚上,经手的户部文书来找福康安,说:“大将军,您要给我一万两白银办事费’,如果您不给这事儿不好办。”
福康安勃然大怒:“你一个刀笔小吏,竟敢公然讹诈我堂堂的大将军,难道你不想活了吗?”
这个户部文书不卑不亢地说:“这一万两银子,不是我贪您的,而且全是为您着想,户部编制有限,核算军费的文书屈指可数,单凭我们的力量核销军费,可能需要三年到五年的时间,三五年之后,报销还没下来,皇上已经忘记了大将军您征战西南的功劳和苦劳,所以,我们才要拿办事费,雇些人帮着一起给您核算,两天时间就能把您的军费给报销了,何乐而不为呢。”
福康安想了想户部文书说的有道理,为了早点顺利把军费报销,不得不掏钱办事。户部文书负责的是一些核算、抄写等事务性工作,他们的权力非常小,福康安忌惮的是他的其他权力,那就是:
一是文书办事的速度不同。只要你给他钱,文书一两天就把事情办完,如果不给他钱,文书起码要让你等三年。
二是文书办事的质量不一样。同样是一件事情,给钱不给钱,办得好坏与否那可是天壤之别啊。
例如晚清时期,张祖翼去领军饷,总额是10万两白银,他的做法是先不领钱,而是主动先掏出1500两的银票给国库文书。文书收了银票之后很爽快,很快地拨付了银子,而且是山西官银,成色足,每一锭官银中还掺入金丝,这就是办事的“速度”与“质量”。
由此可见,从古至今托人办事出点办事费是再正常不过的了,有的人对这种陋习看不惯,可是您看不惯又能怎么样呢!既然您改变不了社会,那就要逐步适应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