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2006年,乌尔第三王朝被阿摩利人和埃兰人摧毁,埃兰人在洗劫了一番之后,如同他们的前辈库提人一样,退回到伊朗高原,而同属闪米特人分支的阿摩利人选择留了下来。公元前1894年,一位名叫苏穆-阿布阿摩利的酋长带领部众宣布从邻近的城邦卡扎鲁(Kazallu)独立出来,定都巴比伦城,史称巴比伦第一王朝或古巴比伦(公元前1894~前1595,之后还有加喜特人和迦勒底人分别建立的巴比伦王国)。在巴比伦初建之时,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处在四分五裂的形势下,南部除了巴比伦王国,还有拉尔萨王国,伊辛王国,中北部有埃什努纳王国,马勒库王国以及最北端的亚述王国。巴比伦第一王朝初创时的态势处在列强包围下的巴比伦不得不采取左右逢源的策略,在各个强权之间来回摇摆,以便为自身争取相对稳定的外部环境。因为地处幼发拉底河中下游的交通要道上,于是巴比伦凭借良好的地理位置,大力发展贸易,韬光养晦,逐步蚕食周边弱小邻邦,直到一位雄主横空出世,再次统一了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南部,他的名字叫做---汉谟拉比。汉谟拉比(阿卡德语ˤAmmurāpi;阿拉伯语:,约公元前1792年-前1750年在位,大致相当于我国夏朝中后期,古巴比伦第6位国王)。汉谟拉比是一位具有雄心壮志的君主,他的目标是效仿萨尔贡一世,统一整个美索不达米亚。于是他选择远交近攻,先弱后强的战略,先向最强的亚述称臣,然后联合拉尔萨夹击伊辛。消灭伊辛后,汉谟拉比又拉拢北方的马里王国于公元前1764年,顺利吞并埃什努纳王国。公元前1762年,他采用截断水源的方法灭掉了拉尔萨。公元前1759年,灭马里。公元前1757年,灭亚述。亚述人被迫北迁至两河上游。史学界将两河上游称为亚述,中下游统称巴比伦就是这么形成的。汉谟拉比即位初期的形势(此时已将伊辛吞并)经过一番眼花缭乱的操作,汉谟拉比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目标。随后自然是一系列加强统治,发展经济的措施,这些不必赘述。在此着重要提的是他那部不朽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在他执政的第30个年头上,国王下令将一部凝结自己与近臣心血的法典刻在一根2米多高的黑色玄武岩石柱上,并将石柱竖立在马杜克神庙(即最高法庭)前,昭告天下,以示法典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神圣不可侵犯。汉谟拉比法典石柱 被埃兰人掠走,出土于苏萨城遗址,现存卢浮宫博物馆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共3500行,282条,对刑事、民事、贸易、婚姻、继承、审判等制度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它虽然不是第一部成文法典,却是对两
河流域之后文明影响最深的一部法典,后世的《亚述法典》,甚至《摩西十诫》(将会在“以色列”那一集里讲到,先剧透一下,写到“以色列”就绕不开“圣经.创世纪”里的故事,结合宗教题材的名画,尽量把犹太人和耶路撒冷的故事叙述清楚,篇幅会很长)都能看到它的影子。法典颇具争议的一点就是同态复仇原则,即被告侵害了原告的身体,家人或财产,那么作为惩罚,被告也须承担同样伤害,即便该伤害可能是无心造成的。例如,某人的儿子坐的船因为质量原因沉没,乘员溺死,则制作该船的匠人儿子也得被溺死。需要注意的是,该原则只适用于相同等级的人(法典将国民分为四级:祭司、奴隶主贵族,自由民和奴隶)。因为汉谟拉比被视为一位立法者,一些美国政府大楼内可以看到他的形象。比如,他是美国国会大厦众议院会客厅大理石浅浮雕上雕刻的23位立法者之一。在美国最高法院大厦南墙的横饰带上刻有汉谟拉比从巴比伦太阳神沙玛什手中接受《汉谟拉比法典》的形象。汉谟拉比法典序言部分细节法典序言部分原文线描如同之前的统一王朝一样,在汉谟拉比逝世之后,继任者能力平庸,加上外族入侵,巴比伦第一王朝迅速衰落。这次入侵巴比伦的是崛起于安纳托利亚高原(今土耳其中、东部)上的强悍游牧民族---赫梯人。赫梯人最终于公元前1595年(大致相当于我国商伐夏的年代)占领巴比伦城,巴比伦第一王朝灭亡。但赫梯人并未在巴比伦久留。赫梯人退走后,伊辛人建立巴比伦第二王朝,没过多久被加喜特人征服,建立了巴比伦第三王朝,并统治两
河流域达400多年。——文:大脸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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